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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第3/3页)
,来,先喝口凉茶,舒缓一下。”看见唐修被烫到了,斐然很紧张,“好些了没有?”“嗯,好些了!”这次唐修学乖了,慢慢吃,不再着急了。“好的,客官,您的菜上齐了,我就先退下,不打扰你们用餐了!”想到斐然不喜欢吃饭的时候有人伺候,小厮早早的就提出告辞去外间等候了。小厮全名叫秦铭,家境之类的也挺富裕的,就是因为对在这里见到斐然,然后对他一见钟情,听说他喜欢来这里吃饭,所以才跑来这里上班的,别看他此时一脸平静,其实内心早已是一副果然如此的样子:原来斐然就是传说中很低调的股东之一啊,自己果然没有看走眼,我喜欢的人就是这么棒!唐修重生了第十一章秦铭喜欢斐然,这是毋庸置疑的,不然他也不会放弃以前醉生梦死,混吃等死的日子,而跑去桃源去当一个任人随意使唤的小厮。虽然说小厮这个职业对秦铭家来说无意于抹黑点的存在,但是对比从前秦铭那小小年纪就抽烟喝酒打架,甚至吸食违禁品之类的,怎么过分怎么来的堕落生活来说,简直不要太赞,让秦家父母瞬间觉得自己的小儿子长大了,听话了,让人省心了不少。却不知自家小儿子改变的初衷源于一个男人,一个叫做斐然的男人。许久没有看到了斐然了,秦铭很开心,尽管很想留在包厢里多看斐然几眼,却依然很遵守规矩的去到厅外等着了。即使站在厅外,秦铭仍然没法平息再次见到斐然的激动心情,是啊,怎么不激动,距离上一次见面的时候已经差不多有一年多了,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呢?是许久之前了吧,大约有三四年之久了吧,那时候……那时候,秦铭才十七岁,很阳光的年纪,却活得比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太还不如,每天过着黑白颠倒的生活不说,还抽烟,喝酒,泡吧,打架……总之年轻气盛的叛逆少年该做不该做的事,秦铭都品尝了个遍,直到那天在一帮狐朋狗们的怂恿下来到了桃源。桃源,真的是桃源,属于秦铭一个人的桃源,因为在这里,有斐然,是的,有斐然,仅仅是一次意外的一面之缘,斐然就烙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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