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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0 (第1/3页)
后,跪在他的尸身边,又沉默了很久。两个赤条条的孩子在冬日的枫林间沉默相对了一会儿后,江循才起身,把两人的衣服都拿远,确定溅出的血不会弄脏衣服后,他才拿起应宜声的短刀,在自己的手腕和秦牧的手腕间比较了一下,选定了一个合适的切割点。秦牧已死,自然是没有知觉,但奇异的是,切下自己的手腕时,江循也没有觉得有多么痛。比之当年洗骨伐髓之痛,江循觉得这还好。他颤抖着把断腕处涌出的血滴在了秦牧同样空空荡荡的右手手腕上,随后把自己的手接了上去。由于秦牧本人没有自愈的能力,江循的血,也只能叫那只手勉强接合在断肢之上,内里的骨头是连接不上的。不过,只要做好表面就够了。把秦牧的手依样拼贴在自己的断腕处时,江循满眼呆滞地望着那恐怖的创口以可怖的速度弥合起来,断裂的骨茬也严丝合缝地同那只并不属于自己的断手接连,缠绕,再生。一刻钟后,江循活动了一下自己的右手手指,他的手腕内侧多了一枚鲜红的朱砂痣,而他的脑海中也响起了一个温柔而带点疲惫的声音:“小循。”——自己只有同意接受这只手,他的身体才会与这只手连接起来。江循没有回应那个声音,他双膝跪地,用枫树叶掩埋了这一带留下的血渍,也就此掩埋了一个天大的秘密。等到来年春天,万物再生,这些被血染污的黑泥,或许会比其他地方多生出一片花草来。江循郑重地为秦牧换上了自己的衣服,自己则像以往玩闹嬉戏、置换身份时一样,把那件属于秦家公子的玄衣红袍穿上了身。为了掩饰胸口衣服上的刀痕,江循索性顺着衣服上被刺破的刀口方向又划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装作是被灵力撕碎的模样,又用刀刺破了自己原先的衣服,与秦牧胸口上的刀伤平齐。做完一切伪装后,江循弃了应宜声的刀,怀拥着秦牧的尸身,朝着马车的方向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去。他冷静得过了头,冷静得仿佛他与这个世界毫无关联一般,直到一队人马的足音向他靠近,江循才抬起头来,木然地望了他们一眼。他忘了,他们已经到了东山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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