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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第3/3页)
岁那次负气出走不一样,二十岁那年,他自己走出了沈家无忧的生活,走进沈白最厌烦的那个黑灰白混杂的世界,并且不再想回去。那时候想,老子终于自由了!可不是,二十岁的人了,就算他受伤或者饿昏在别人家门前,也不会有人捡回去当儿子养十几年。沈一岑在沈白给的人生里度过了十五年,除了偶尔的叛逆,和别家的小孩也没什么不同,他一样交朋友,却会为了别人一句“捡来的”动怒。有的时候自傲,有的时候自卑,有一次从一个噩梦中醒来之后,陡然让记忆回到了流浪的那五年,人间冷暖清晰分明,他就突然怕了。为什么要对他这么好呢?“所以我也想问你,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呢?”“一见钟情够不够?”孟余忘为了逗他,故意用方言说了几句,直把沈一岑逗笑了,说:“你这口音明明就是刻意学的,一点都不正宗,还以为我不知道。”那些过去被讲述出来,说不上有很强烈的悲喜,沈一岑本想平平淡淡的,当做一个故事说,可惜重新体验了一回当年的无知和自傲,说话间就还是不自主地带上了个人的感情主观色彩。故事时断时续,时而听着孟余忘说自己童年里些微的小趣事,时而抵额亲昵相吻,这一次剖心之谈,竟持续到了天亮。文山不敢再待在屋中,轻手轻脚地经过沈一岑的房间,出门的时候又故意弄出了声响,告诉屋子里的人,现在开始是真正的二人世界,干柴烈火,随你们去。这老妈子的心也算是往下落了点。房间里拉着窗帘,光线透不过来,声音却不受限制,沈一岑的故事讲完了,孟余忘的也无可再说,他们就着房间里暗淡的光线辨认枕边人的轮廓,沈一岑觉得,孟余忘的眼睛看来越发的好看了。他默了一会儿,轻声道:“我好像快不是无神论者了。”“为什么这么说?”“你还记得我咖啡店的名字么?谢锦,从前我只当是自己一时兴起,胡乱扣了春谢里和锦荣街名字里的一个字来给我那个小拐角命名,现在想想,好像还有另一种解释。”沈一岑把手收紧了些,靠在孟余忘的怀抱里,又故意往下挪了挪,额头贴在他的心口,说话声音闷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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