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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5 (第2/3页)
不过说是熟睡也不切确,依白雨的看法而言,裴炎炎是陷入了昏迷才对。本来白雨是不想这样做的,可裴炎炎非要往他身边凑……这食物都自己送上门了,又哪有不吃,扔着白白浪费的道理呢?白雨握过裴炎炎细小的手腕,拿到鼻子旁边嗅了嗅——裴炎炎身上的味道是很好闻的,尤其白雨之前已经尝过了他的血,就更知那种味道是多么具有诱惑。他张开嘴巴,两颗与常人相比本就略显尖尖的虎牙直接变化成了利锐的獠牙。小孩的皮肤单薄,牙齿才轻轻刺了上去,就有血滴渗出——这让白雨回忆起他第一次咬破裴森榆皮肤时的场景。以前没有对比也不知道,现在有了对比,白雨就知道果然还是年纪轻点的孩子血的味道更甜更好。獠牙嵌进裴炎炎的皮肤,本该就这么愉悦地享受鲜血给自己带来的满足感时,白雨却想起来了白天十口对自己说过的话。——猫天生就是狩猎者,它们体内始终保持着野兽该有的模样,不管成为了什么形态的存在,捕食依旧是它们的本能。——你仔细看看这个小家伙的牙齿,这么尖锐的獠牙,哪有半分可爱的样子?白雨第一次有了进食过程中本不该有的停顿。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忍不住想要吃掉的这个小孩,是裴森榆的弟弟。其实妖怪吃掉一个人,就像一个人某天吃掉一只鸡,或者一只鸡在某天啄死一只虫一样理所当然。可想到裴森榆的脸,一切又不是那么理所当然能行通的了。因为在白雨的了解里,人是将亲情血缘看得很重的生物。如果他就这么将裴炎炎吃了,裴森榆大概会难过吧?而要是真的吃了裴炎炎,那他自己也肯定要离开裴森榆,不能再留在这里生活了——这样为了一顿餐而舍弃了居住的地方跟无数裴森榆所给予他的疼爱,似乎有些不划算?獠牙退出了裴炎炎的皮肤,白雨伸出舌头舔干净了一时没有止住的血。上次咬在裴炎炎后颈,是由于他一时心急。这次情绪淡定了许多,还有了能够让自己用来思考的时间,下口自然也没上次咬得那么狠,血一会儿就止住了。才浅尝一口就强行切断的感觉其实不太好受,而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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