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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想听英语,可惜耳机没戴上人就已经睡着了。我拍了拍他的脸:“哥,你想好了吗?现在就睡?”第二天,林琅来找我。我寻思着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我也没吃什么大亏,而且他搬走这件事对我而言精神价值已经超过了五百块,我就坐下来听他说什么。然而林琅什么都没说,俗气地先把八千块钱的信封放到我桌上:“你的。”我一身正气地给他推了回去:“是你的。”他推过来,我推过去,推了半天,信封都快磨薄了。我形成惯性了正要再推回去,却发现这次林琅没给我推过来。他打量了我一圈:“你穿这样……”我低头看了看我的汗衫短裤塑料凉鞋,没毛病啊。林琅把钱又往我面前一推,用手指点了一下示意我别再给他推回去,说:“你穿这样一点都不像GAY。”什么?!我吓得在自己凳子上都坐不住了,跳起来把我们寝室的那扇破门反锁上,咬牙切齿地小声质问他:“你瞎说什么呢!”林琅同情地看着我:“我是说,你穿这样,让许苡仁怎么知道你喜欢……”我大惊:“嘘!你怎么知道的!”林琅不屑地弯了点嘴角看着我,一脸的“果然如此”。我清清嗓子:“许哥不是看重外表的人。”林琅:“他不看重,但不代表他看不见。你穿这样,他永远想都想不到你是GAY。”相比“同性恋”而言,我心里一直认为我这种情况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我“恋了个同性”。重点的顺序首先是“我喜欢许苡仁”,然后才是“我性别男,恰好他也性别男”,并非“我喜欢男性,于是我选择了许苡仁”,因此我从未研究过其他GAY都是遵从如何的标准而生活。不过人不能固步自封,确实应该吸收新的知识开拓视野,我感觉林琅的提议似乎也有点道理,于是我谦虚地问:“请问GAY应该穿成什么样?”林琅远远地对着阳台的镜子理了理他连染带烫的棕毛,整了整他印满了迪士尼小飞象的花衬衣,说:“我这样的。”你可快拉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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