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72 (第2/3页)
泻千里。头重脚轻不能细听。元睿这种野路子就有这毛病,一开始让人眼前一亮,结构一泡污,关键自己还不知道哪里不对劲,只能分辨好与不好。我大概药效没过,车上冷,到帐篷里被暖气一熏,手里捧着热气腾腾的奶茶,炉火烤着,毯子围着,登时就犯起困来,刚说着吉他,话还没讲完,意识已经模糊起来了。被搬上床的时候醒来一次,是元睿帮我脱了外套。元睿这人其实挺豪爽,他们自己乐队出去玩,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喝醉了横七竖八一躺,压根没人管。唯独对我照料周全,大概我的脸实在很有欺骗性,所以每每把我当成温室花朵。第37章自毁一觉醒来天都亮了。暖和还是暖和,尤其外面天寒地冻,草叶上都打了霜,所以对比更加强烈。我披着毯子走到门口,掀开帘子,发现元睿已经放了羊群回来了,他自己养了牛和羊,散养,有两条牧羊犬,跟他一样毛发浓密,常年不洗澡,脏得像抹布。他穿冲锋衣,军裤大靴子,配上大胡子也不难看,骑着高头大马,我肺也不好,冷天刚起床那段总感觉全身都不对劲,看什么都不爽。本来等他来煮奶茶,看见这马顿时来了兴趣:“这马给我玩玩。”“你会骑马了?”元睿翻身下马,对我刮目相看:“什么时候学会的。”“刚学不久,会小跑了。”我打量他的马。“那还差得远呢!”元睿大笑。我被他笑得不爽起来,靠在门口往外面打量了一下:“外面有狼没?”“没有。”元睿把马栓好:“这地方还是不够偏僻,狼群除非饿到没办法了,不会来人类领地的。”也非他说得出口,这鬼地方连信号都没了,还是“不够偏僻”,估计他的偏僻得是卫星都找不到的地方,被狼吃了都没人知道。我一边漱口,一边拿着元睿的手机装着我的卡试信号,围着帐篷转了一圈,手机跟死了一样。我顺手翻了一下,发现他手机里最近的一条信息是去年的。元睿在给一只小羊羔处理伤腿,跟治人一样给羊腿上夹板,就差打石膏了,他人本来就高大,外面披着的皮大衣领口毛茸茸的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