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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8 (第3/3页)
街后,遇到一个孩子喊他的名字,抢劫犯想都不想,就开了一枪……案件闹得不小,罪犯锒铛入狱,报纸很关心那个无辜死去的小孩,整版的悼念,谴责犯人,却连小孩的姓名都拼错了。比起他的小伙伴,约翰逊已经很幸运。报纸让很多人知道南萨州佩多里昂城还有一些填不饱肚子,家里连房子都没有的小孩。事情立刻得到了重视。贫民区被扩建,许多流浪家庭都搬了进去,约翰逊与他的叔叔也不例外。只是日子改善后,雷克慢慢染上了赌瘾。约翰逊迟别的孩子一年上学,但总算可以念书,还能在学校吃免费的早午餐。无论怎样,约翰逊都会坚持要把书读完,机会来之不易,轻松得到的人不会理解。——约翰逊下决心的时候,肯定想不到有一天,他把自己学校炸了。躲过那些争抢值钱物品的暴徒,约翰逊在积水里费劲的游着,四天前他在这片废墟里醒来时,就发现自己身体里多了一股力量。但是约翰逊完全不敢用,学校的惨状,他记得很清楚。他要走出去,到受灾比较轻的地方,去寻求帮助,或者装作与家人失散的孤儿。十四岁的约翰逊?布朗,认为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事。即使再害怕,他也要离开这里。两天后,约翰逊凭着在废墟里找到的食物,终于走出了重灾区,找到飓风后设立在一座小镇上的救助点。瘦骨嶙峋的孩子立刻引起人们的注意,很快他就有了一张暖和的毯子,一杯热牛奶跟容易消化的饼干。他饿极了,但还是克制住自己。慢慢喝牛奶的动作显得很有教养,没有人怀疑这是一个贫民区的小孩,他们询问约翰逊的家人,男孩低头不说话。“上帝啊!这个可怜的孩子!”分物资的是个胖胖的老妇人,她怜惜地拥抱男孩。约翰逊身体是僵硬的,因为他认识这个老妇人。老妇人是佩多里昂城一家面包店的老板,总是凶神恶煞地驱赶流浪汉,约翰逊小时候还被她用拐杖打破过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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