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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里吃瓜 第110节 (第5/5页)
就更笼统了。” 张忆国也觉得这名字不错。 “话说这药粉的主意是谁想的?”张忆国用小匙挑了一点点放在手心,两手揉搓一下,就看见小碎粒立刻花为粉末状,便可知其溶解速度。 “我家那个小孙子……” 说起这个他就叹气:“你也知道,卫海这个人,虽然三十几岁了,但就是个不成人的,忙起来家里的事一概不管,他自从跟前头媳妇离婚后,就一心扑在工作上,去年终于再婚了,结果又忙起来了,他那个新媳妇本身自己还是个孩子呢,哪里知道这孩子该怎么带,更何况还是水痘这种防不胜防的东西,这不昨天夜里突然跑过来说孩子发烧了。” 苏维民不想叫自家人在风口浪尖上。 愈发地淡化黎善在这件事中的存在感:“我家小儿媳妇在技术部,技术部的老刘以前是军医,就过去把她请过来了,老刘一看就知道是水痘,我也知道水痘的传染性很强,于是立刻就开始通报全厂。” 可就算如此,还是晚了。 好几个孩子夜里都烧起来了。 “厂里的药也不对症,小儿媳就跑了一趟县医院,买了不少药回来,又怕太苦了孩子不吃,这又是加糖又是用锅子炕的,总归事把药给喂下去了。” 所以是谁想的这个主意,谁也不知道。 毕竟当时太乱了,指不定谁出了个点子,大家觉得好,就这么干了。 这话苏维民说的理直气壮,张忆国还是意识到苏维民小儿媳在这里面的重要性,他也是受过苦的人,自然明白苏维民想要维护儿媳妇的心情,便没再追问,而是点了点头,将剩下的粉末拿过去,又去研究室找出药物烘干机,打算自己亲手制作一份试试看。 要是药效和原浆差别不大的话,倒是可以生产一批出来,不说销售全国,至少将这次的水痘病毒先给清理了。 所以还挺着急的。 苏维民将事情交给张忆国后,还有些担心黎善闹情绪,毕竟这药是她先实验出来的,如今交给了研究所,日后这药的名声,也会全归研究所,到底对黎善是不公平的。 黎善却巴不得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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