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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 (第2/3页)
得苏瑾一星半点,否则不会十八年了,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城市,他却始终不曾来找寻。而林惠芝?如果不是史密斯的势力比林家更大,周行峻也不会放弃她,而选择苏瑾。而至于苏瑾为什么会答应他,我都可以想象周行峻怎样说服那个蠢女人,无非是我能得到更好的教育拥有更好的条件有着更好的前途,苏瑾虽然又蠢又笨,但是我知道她一直觉得愧对我,觉得我小小年纪还要为生计奔波都是她的错,如今能够让我活的更好,她肯定毫不犹豫的答应了。我险些笑的背过气去,周行峻十分尴尬,史密斯也不明所以,苏瑾十分担心的询问我,我却挡开了她的手。我那天晚上没有回周家,我将苏瑾拜托给了史密斯,希望他能带她出国,苏瑾十分美丽,画画上也有天赋,只是学画学到一半有了我,没有受到系统的教育,如果到了美国,有外婆舅舅一家看顾着,一定会过得不错。舅舅是个不错的人,而苏瑾也会幸福的。而后我成了舅舅公司中国区的总裁,我竭尽全力的打压着周氏,再加上之前林惠芝的事与林家联手,短短一年时间,周家终于垮台,周行峻宣告破产,被我告上了法庭,面临牢狱之灾。我在他入狱之前找到了他,我告诉他两个选择,一个是在监狱服刑,足足四十五年,不等他出来,就已经死在监狱里。另一个则是变成精神病进精神病院。他选择了后者。我笑了,精神病院,是比监狱更可怕的监狱。他将与精神病院里暴力倾向最严重的精神病同房,永远遭受殴打和伤害的痛苦,永不停息。不过短短一月,他也如同林惠芝一样,自杀了。周时在这之后被我送进了监狱,我没有给他别的选择,因为是他亲手将钥匙交给林惠芝,让她打开那个房间的门的,而他面对的则是在监狱里关禁闭,最后得了严重的空间幽闭症,变成一个遇到黑暗就发疯的疯子。其实他本来就有疯子的基因不是么?我给苏瑾打了一个电话,听到她一切都好,随后来到了澄明山。澄明山的晚霞太过美丽,我在小辰的墓前,将周家的结局一一说给他听,不知道他在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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