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生多情_分卷阅读11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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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11 (第2/3页)

木生锈,混混沌沌一团空白,失去痛感也失去了羞耻心。他真的如他们所愿,变成了一只真正的畜生,裹在烂麻袋里,跟工地上的狗一样,趴在地上吃他们让过来的狗食。

大约七天之後,安平瘦的皮包骨头,只剩下一口气。神情呆滞,与痴呆无异。

人若真的死在手里,总归有些麻烦。姓孙的决定,联系一家马戏团把安平卖出去,最後多多少少赚一笔。

小混混都跑出去四处搜罗买家,除了一日给一次饭让安平保住命,姓孙的也不再过来。

只有工地上大条看物料的大狗。姓孙的花样百出,曾经把它拖进来让它跟安平抢肉骨头吃。它记住这里有美味,还天天不忘跑来扒门。

接下来的事,安平都是在获救後断断续续听齐荣钊讲的。

男人说的极简单,只说当年那工地在建的写字楼,他也投了股份。回国时顺便去转转查看施工进度。临走看到远处角落里,一条大狗疯狂挠抓一间破屋的门板。他感觉情况不对,便冲过去踢开了门。

安平对这些全无印象。他那时跟个直挺挺的植物人没什麽两样。最後一点生理本能让他会吞咽食物,不至於马上饿死。神经感知已经降到最低。

但是,无论他的神智如何昏聩,他的脑海还是划下了隐约的痕迹,让他能够偶尔回忆起,在许久不见的阳光照进他瞳孔之後,那双向他伸过来的手。

还有那句“别怕,我带你走”。

那双手掌宽厚修长,指甲修剪得干净整齐,雪白的袖口纤尘不染。它徐徐地向他伸出去,然後,把他满是秽物的手紧紧抓住。

在生命即将终结的一刻逃出生天。

那双温暖的手掌,烙印在安平心底最深处,永远永远,也不会磨损一丝一毫。

浅淡的月牙爬上天空,与西天欲坠的夕阳,遥遥相望。

溪水静谧地流淌著,把风的叹息,也轻轻地带走。

拥抱著身体的手臂,用力到使人无法呼吸。安平没有挣动。他紧贴著裴宿恒的胸口,感受到背後,早已洒满一片湿热的泪痕。

“那帮人渣!畜生!!我一定要让他们死无全尸!一定!”青年的戾气膨胀到随时都会爆裂。

安平微微推开他,擦拭他满面的泪水。

“没事了宿恒。早就没事了。那些人,应该也早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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