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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1 (第2/3页)
多,在医院门口看见安小瑜的第一反应就是追上去,毕竟已经知道了,那人有着一副相当吸引自己的身体。结果这么几天相处下来,沈慕歌发现他其实是个挺有意思的人,抛开那副皮囊不说,连里头藏着的东西也开始慢慢吸引着自己了。好像……真的动了想要追他的心思。沈慕歌有些纠结。他皱起眉,无意识地揪着前额的一小撮刘海捏来捏去。对于一个处了二十八年从来没有正儿八经谈过一场恋爱的老gay来说,在一见钟情再见倾心(其实是单方面地看上人家的腿了吧)之后,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真的是认真的,这认知的冲击力不亚于围观小怪兽勾引奥特曼。所以说,现在要不要出手呢?沈慕歌相当苦恼,这种感觉就类似于逛某宝的时候看见了某个奢侈品专柜的打折品,明明是前所未有的七五折但偏偏就觉得它下次会打五五折。安小瑜对他的吸引力也是处于这种状态,已经高于同期比较对象一大截了,但是还没达到完全满格的程度。以后要再遇到这么和口味的对象不大可能了吧?可是,现在的我,总觉得还没有喜欢到非他不可的地步。沈慕歌企图看清楚自己的真实想法,很遗憾,仍旧处于一片茫然的状态。从心理上来说,他其实是个挺保守的人,要不是洁癖症卡在那儿,约炮都不知道约上几百回了,哪能一处处了二十八年?只是,他看起来很受欢迎啊,动作不快点说不定就赶不上了。沈慕歌想起去工作室遇上的那个男人——叫肖梓杨是吧?——拿掉看情敌的有色眼镜,沈慕歌不得不承认,肖梓杨是个很好的交往对象。外形气质就不说了,虽然比不上自己(男神你要点脸成吗?),比下还是绰绰有余的。最让沈慕歌有危机意识的是肖梓杨的生活自理能力,从接待的一系列细节就可以看出来,他绝对是一个会照顾人的居家型好男人,和除了泡面就是外卖的自己完全不一样。(恭喜玩家“男神”获得<自知之明>勋章)所以说,到底要不要出手呢?沈慕歌纠结死了,当初被分到肛肠科的时候都没有这么山路十八弯的心理历程。他将鸭爪在盘子里摆成一圈,鸭爪子朝着外面,拿着那双一次性竹筷对着爪子尖儿点小公鸭:要,不要,要,不要……三分钟后,沈慕歌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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