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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 (第2/3页)
上。山石崩塌持续了约莫三个多小时,林易有点庆幸现在还是白天,如果现在外面一片漆黑,他大搞会更加绝望。不知道自家老爸老妈听到这个消息会怎么样,因为自家老妈身体的缘故,林家就他一根独苗苗,自家老爹平时不说,但却把自己看得比命根子还重要,如果自己出事,林易苦笑一声,两个四十好几的人不知道还生不生得出弟弟来。还有辛普森实验室的同事们和霍恩教授,脑海里一个个熟悉的面孔闪过,最后定格在一张温润而正经的脸上,林易开始认真思考自己对庄城的感情。爱情吗?林易习惯性地想要摩挲自己的下巴,但是右手臂微微一动就是一道红痕,“嘶”真他娘疼啊。他对庄城的情感始于上辈子的敬佩与尊重,略微带着些……唔,小迷弟的心态,当然,这个事实在今天之前,我们的林大研究员是绝对不会承认的。带着这样的心态去接近,然后慢慢被那个人吸引,他的内敛,他的认真,他的羞涩,这辈子的庄城慢慢把林易印象中那个“庄教授”的形象变得鲜活,变得……动人。那种在实验室里一个眼神就能知道对方意思的感觉太好了,好到让他像吸了大嫲一样上瘾,不断去靠近,以至于做出在会场门口那种疯狂的事情。那时候,他其实就只有一个想法,庄城不能有事。说这只是钦佩和敬重驱使做出来的事,骗谁呢?只是因为上辈子庄教授的形象太过伟岸,让他根本不会甚至不敢去亵渎那人。后来……林易嘴角微微扬起,后来又为什么敢了呢?林易一直觉得,以他爸妈宠儿子的方式,他没有长成一个骄横跋扈的富二代,那是因为他根子太正了。然而即使二十年来养成的霸道和任性被隐藏在严肃的西装革履下以及高级知识分子耀眼的光环中,但本质上林易是一个不会委屈自己的人。更何况……庄城对他太好了。除了第一次见面闹出来的乌龙,后面相处的时间里,庄城几乎没有拒绝过他的任何要求,林易一次次试探庄城的底线,即使有时候的要求连他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合理,刚想开口道歉,庄城已经默默去做了。那时候,林易就像,他要和庄城做一辈子的朋友,哦,不,是兄弟。但是兄弟能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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