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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4 (第1/3页)
来从小他俩相处时间着实不多,名为父子,实质上有名无实,年龄相差也不大,倒不会在这方面让他心里过不去。可问题是……想到陈旭初记忆里顾沈迟是怎么对他的,苏怀瑾就完全无法把那种感情跟“喜欢”联系在一起。“喜欢”这种感情,难道不应该是美好而又甜蜜的吗?就像他和那个人一样,因为喜欢他,所以想把全世界最好的东西都捧到他面前,因为他的高兴而高兴,为了他的悲伤而悲伤,甚至可以为了对方而牺牲自己,并且生生世世永不分离。好吧,也许他们这算是个例,毕竟对于普通人来说,活好一世就很不容易了,又哪有能力去奢求生生世世呢?可不管怎么样,至少也不该是把“伤害”当作“喜欢”的吧?从小到大的冷暴力就不说了,从刘子萌那儿得到的信息也不难推断出来,那货是真的不知道怎么样表达善意,他从小就是那么过来的,所以以为所有家人之间的相处都是如此。可就算这个可以解释,后来陈旭初长大以后遭受的事情就完全无法用普通人的思维来理解了。把喜欢的人爱人当作自己的情人什么的,难道你要告诉我说是因为那能让他找到代入感?太扯了好么!现在三流狗血都不那么写了!苏怀瑾烦躁地挠挠后脑勺,把那个蛇精病一样的男人从自己的脑海中赶出去,表面上还得极尽温柔地对待吴钰。他今天在顾沈迟面前露出自己的光明系能力,虽然有事发突然顺手的原因,可也不完全算是一时冲动——不管顾沈迟这个人到底值不值得信任,反正他也想通了,永远隐藏着自己的实力毕竟不是办法,就像顾沈迟说的,现在整个人类都需要他的能力,他不能因为自身安危的考虑就一直敝帚自珍下去,眼睁睁地看着外面生灵涂炭。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以自身为饵,吊在各大势力中间,顺利的话,倒是能维持好微妙的平衡,让那些人都来觊觎他拉拢他,最后反倒谁都不敢伤害他。至于研究什么的,他也是不忌讳稍微给出点身体组织什么的嘛,甚至在安全范围之内,放点儿血也是可以的,那些科学家们要是真能据此研究出来终结末世的方法再好不过,也算是他为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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