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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1 (第2/3页)
“哦——”易云舒恍然大悟。叶歧路将声音压至最低,“咱们甭在门口儿说话了,进屋吧。”“好。”易云舒。叶歧路和易云舒来到小屋,关上门。易云舒已经轻车熟路地坐到床上去了。叶歧路放下书包和吉他,一边脱衣服一边说:“这么晚了外面早没车了,你不会早就打好主意要在我家蹭吃蹭住吧?”易云舒面不改色地无视了叶歧路的问题,“我是在想,你要是想组乐队的话,你要担任什么?吉他手?那其他几个位置你有什么预想的人吗?”“……”易云舒的话题转换跨度之大,让叶歧路也不得不佩服,他换完衣服,拿起水壶边倒水边说:“不知道,这种东西也应了你那句话——缘分。”“我们之间打屁儿的话你当真呢?”易云舒换了个姿势——半倚在墙上,懒洋洋地说:“去年在美术馆表演的那个小子嗓音条件不错,你可以找他试试当你的主唱,不过呢,你甭看他唱的不错,其实我觉得他不是那么适合唱摇滚的,他更适合去唱流行,就像香港的那些流行歌手。”“谁?傅传心?”叶歧路笑了一声,将其中一杯水递给易云舒,“他肯定不行啊,他家就住在旁边的胡同儿里,我带他出去玩儿,他老爸不来搞死我?”“我一直有一个想法。”易云舒接过水杯,懒洋洋地抓了抓脖子,“你就没想过唱歌吗?”唱歌?叶歧路一愣。“你的本嗓很好听啊,而且很有特色。”易云舒说,“如果放在普通的歌手里,可能就没那么有特色了,但是唱摇滚,绝对会让人眼前一亮。”叶歧路紧挨着易云舒在床边儿坐下,喝了一口水,“怎么说?”“你的本嗓呢,是非常干冷的那种声音,干冷中透着点冷漠。”易云舒转头看着叶歧路,“大家潜意识里觉得摇滚嗓都是金属的、磁性的。但却从来没有过这种干冷干冷的,好像是高人置身事外的感觉——你想想就知道了,在暴躁的摇滚舞台中央开出一朵‘高岭之花’是多么的惊艳四射不走寻常路!”“听着倒是挺美好的,可是我不会唱歌啊——”叶歧路仔细想了想,“我只会唱……”易云舒:“…………”叶歧路捏着嗓子唱了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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