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掉情敌的正确姿势_分卷阅读7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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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75 (第3/3页)


以前不算很有名,但最近两年随着娱乐业的发展,生意和名声越来越大。

叶歧路和涤非聊着天走了进去,其实叶歧路还是挺担心的,万一涤非和傅传心陈克照上面儿,这话儿可怎么说是好?

但显然他的担忧目前来说是多余的。

因为舞台上的人赫然是另一个他无比熟悉的人。

熟悉到就在今儿早晨,对方还坐在他的身上……

“我操!”涤非一边拉着叶歧路往人群里挤,一边叫嚷着,“这家老板玩大发啦?把易云舒请来得多大的面儿和钱啊?”

不管是1992年还是199年,易云舒身上永远不变的,是那股在舞台上的号召力和掌控力。

只要他站在舞台中央,他拿着麦克风,那么舞台下的人无一例外地会变成他的信徒。

他脸上的伤痕不能让失去一丝一毫的功力。

那是传说中像宗教一样的来自摇滚的魔力。

易云舒这次演唱的是秘密乐队自己的歌,那首红遍大街小巷的。

但这次的演绎却大不如前,没有激情的摇滚伴奏,只有一个键盘和一只麦克风。

他在轻轻吟唱。

涤非兴奋地拉着叶歧路往前走。

叶歧路根本不想凑到前面去。

站定在舞台前的时候,叶歧路就想自己走到后面去。

但显然为时已晚——

因为舞台上的音乐已经戛然而止。

易云舒就像之前为了证明Timeout是自己的地盘那次,用一个优美的身姿从台上飞跳进人群。

他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到了叶歧路的面前。

叶歧路睁大了眼睛。

因为对方牵起了他的手。

作者有话要说:  云舒这章强行搞各种大事儿啊!

不知道这章到底有什么问题,后来看的读者也不要问作者删了什么,什么都没删,一脸懵逼的状态。

第48章

因为对方牵起了他的手。

不止叶歧路,连旁边的涤非,甚至其他的吃瓜群众都目瞪口呆了。

“走!”易云舒简短有力的一个字。

这时候周围的观众已经陷入近距离围观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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