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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3/3页)
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那个时候,凌枫不知道是气闫锋抢了他女朋友多一点,还是气闫锋连个解释都不给就不告而别多一点。闫锋走了一个月,凌枫也沉默了一个月,没有一个人敢凑上来问他是怎么回事,就连李凯都也不敢在他面前提起闫锋这个名字。可是时间过去得越久,凌枫越是可悲地发现,即便闫锋做的事很过分,他生气的主要原因,还是后者。他索性把这件事尘封在脑海深处,再不去想他,这才慢慢好起来。特别是遇到林语谦之后,有这么一段时间,他甚至觉得自己已经忘了这件事。然而事实告诉他,并非如此。在见到闫锋的一瞬间,那灼心的愤怒和彻骨的失望,一下子冲破了他设下的封印,充斥着他整个脑海,和他残存的一点理智互相拉扯着,折磨着他最为脆弱的那一根神经。他兀自挣扎着,忽然间面前多了一个碗,一阵阵浓郁的香味从里面飘出来,霸道地钻进他的鼻道中,在肺里翻滚了一圈,瞬间勾起了他的食欲,还没吃过晚饭的肚子很不争气地把它的进食需求广而告之,引起一片完全没法忽视的笑声。他抬起头,那是一碗烫好了的五花肉,五花三层分明,泛着诱人的光泽。“我记得你最喜欢吃这个,就帮你点了些。”这个声音凌枫甚至不用抬头去看,也知道肯定是闫锋,不知道为什么,以往对他诱惑力很大的五花肉,此时好像失去了所有的魅力,连带着他的食欲也一并消失了。啪!他站起来,推开椅子,头也不回地往门外走。李凯在后面焦急地喊:“凌枫!你去哪?”“回家!”他开口的时候才发现他的声音竟带着些嘶哑。身后传来起身的动静,他干脆跑了起来,身后的人似乎也跟着在跑,凌枫以近乎奔命的速度冲出火锅店,在闫锋失态地呼喊声中跨上自行车,使劲一蹬,自行车迅速地向前移动,闫锋的手以微弱的距离在他的身边擦过,却没有碰到他。凌枫近乎疯狂地踩着脚踏板,自行车的速度飚得飞快,过马路的时候旁边的轿车发出惊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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