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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好几年没来这个地方了,有些感怀也有些唏嘘。像他这个年纪的人,应该都有稳定的工作了,哪怕是跳槽或者被因为某些其他的原因而换工作,也不会再来这个最初级的应聘场所,而是凭着这么多年来积累的人脉轻而易举的就拿下新工作。连阙跟他们不一样,身后没有这样强大的人脉圈,在单位里他即不善于迎来送往阿谀奉承,也不会抱团取暖,一直本本分分兢兢业业工作的他,虽然没有犯过什么大过,但也没有和谁走得那么近,他的农村背景,更是让单位里的同事对他不冷不热。要不是老天爷给了他一张好脸和一双大长腿,只怕那些对他有好感的女同事也会对他敬而远之。到了适婚年龄的女人对男方的背景身家总是出奇的敏感和介意,大家都知道农村的孩子来到城里拼搏意味着什么,一穷二白,身后连个能指望的靠山都没有,没人不想让自己的后半生少走些弯路,过得轻松安逸一点。宋牧第一次来这么专业正规的招聘场所,因此十分好奇和兴奋,他就跟个猴子似的,在各个摊位前晃来晃去,完全没有要找工作的样子,他身上穿的那套短了半截的运动服更是向别人昭示出了这一点。“你穿这么少不冷吗?”连阙看着他,微微皱了皱眉。“不冷~”宋牧回头得意的说,“午饭吃得那么多,身上热乎着呢,再说,我也没干净的衣服换了。”“你的行李呢?”连阙好奇的问。“在我哥哥家里。”宋牧现在忽然觉的叫那个人“哥哥”有些别扭,也许是断誉的严厉教育已经起了作用,他改口说:“在我一个朋友家里。”“怎么不去拿回来?”连阙说,“这么冷的天,你总不能一直穿身上的这套吧?”“他不是个好人。”宋牧顿了顿,“我不想再见他了。”连阙见宋牧说得含含糊糊,想来他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也未在追问,“那你和断誉是怎么认识的?我记得中午吃饭的时候你好像说过,是同事?”宋牧愣了愣,他一想起断誉那副凶巴巴的样子心里就直犯怵,想来他不想连阙知道夜总会的事,宋牧当下就不敢说实话了:“说起来也不完全是同事,就是他救过我……一来二去我们就认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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