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念不妄_分卷阅读69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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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69 (第1/3页)

    天日常相处的时候对方也没有异样啊,反而心情一直很好的样子。

……还说谢谢自己来着。

呃,难道是因为不喜欢听他提有关过去的事?

游戏也好,北望长安也罢,对于对方来说都是不大好的回忆吧。

——原来如此。

既然沈兴不想翻过去的老账,那他以后不提了便是。

着眼于现在和三次元,活在当下,好好地过日子,努力地追求沈兴。

他喜欢不妄,但也喜欢沈兴,这份喜欢是不被过去所绑定的。

想通之后,陆扬也退出了游戏,站起来活动了下关节,准备下楼给沈兴做一顿精致的下午茶端过去好好讨好一番。

*

过年难免家里吵,所以这个时间点顾预都是抱着篮球到小区的篮球场练投篮玩。

大冬天的,他倒是穿得凉快,短袖长裤,露出精壮的手臂和优美的肌肉线条,对此他的公司同事总是嫉妒地说他就是传说中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他的手指很长,因为从小打球的缘故,关节比较粗大,看起来十分有力的样子,单手握球这种事对他来说轻而易举。

亲戚家的小孩都很怕他,接完红包后一个二个躲得老远。

大概他天生就没有亲和力吧。

但其实顾预还挺喜欢小孩子的。

除此之外,他还喜欢小动物,现在看到流浪狗和流浪猫都会分点食物过去,小时候家里养的兔子死了后自己偷偷哭了好久。

后来他每次看到安晓冬,都能想起自己当年的那只小白兔。

那只兔子的名字叫“冬瓜”。

在篮球场自娱自乐了半个多小时候,顾预出了一身汗,坐在阶梯上喝水。

仰头喝水时可以看到他上下滚动的喉结,配上那张棱角分明的侧脸,显得格外帅气性感。

虽然板着脸,但他此时的心情很不错。

不如说他在除夕以后的这段日子里心情都很不错。

他从挎包里拿出手机,开了流量,在微信界面中找到与沈兴的聊天会话。

顾预:我明天回Y城,找个时间一起出来打球吧

一分钟后,对方回了消息。

沈兴:哪里的篮球场?回大学城?

顾预:也可以

沈兴:[微笑]毕业了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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