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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 (第1/3页)
被人标记过的OB的,特别是Omega,除非是熟识对方,了解到对方是未婚标记的。已婚的Omega又不能娶回家,爽那一次完全没有意义,在Omega身上遗留下他的精液和信息素,不用Omega上告,也会被Omega的丈夫捉到,死得更惨。法律规定只要Omega的丈夫,有证据证明Omega被强暴,可以使用任何手段致死对方,不负法律责任。动别人标记过的BO,是一种明晃晃的挑衅行为,除非标记成功,以绝对优势抢走Beta,不然处境相当麻烦。未婚情况下且被标记过的Omega(或Beta)只要他是自愿的,被其他Alpha二次标记且成功,那么他的归属权,就属于那个更加强大的Alpha。如若标记不成功,那么其归属权就相当微妙了。所以在这种Alpha可以同时拥有很多爱人的情况下,婚姻法的优势就在于,登记在册的那一个才是Alpha真正的所有物,而其他标记的情人,很有可能会被更强大的Alpha抢走。O/B所生的子女,都有Alpha家产的继承权,但是结婚证上妻子生育的孩子,是第一继承权,而标记的Beta的孩子,权益上就薄弱许多。大家族里,Beta的孩子,甚至不能登记在册,只享有家族给予的赡养费。有经济实力、基因强大的Alpha,还可以提交申请,经过身体和资金的审核,可以再娶一名得了血凝症的Omega。毕竟这种病十分罕见,患病者数量只占极小的比率,甚至可以忽略不计,不影响国家的生育大计。一些从政或者高端的优秀Alpha,大多会提交申请,这个数字足以安置那些生病的Omega。而Alpha的这种行为,算做对国家做出的卓越贡献,会得到国家的表彰,并且证明他的基因十分完美,可以抑制Omega的病症。而且基因越是强大,生育的Omega后代患病率越小,经过这种方式洗涤,政府相信在将来的某一天,血凝症会从华国消失。所以对Alpha的仕途和前途和自身名誉,非常有利。总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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