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传情_分卷阅读1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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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1 (第1/3页)

    苏献小编的最后一点罪恶感也迅速的连汤带肉一块儿咽了下去。

饭毕后,苏献向一笔十年展览了样书,后者如约在献词那页上签下了自己名字,停顿了一会儿后又画了一个亲吻的表情附在边上,窘得苏献只想拿沙发靠垫揍死对方。

虽然胡闹,但是一笔十年还是提出了点排版装潢上的小建议——苏献表示,哼,你根本就已经熟门熟路了嘛!难怪之前不热衷于出书,感情是根本不稀罕了。吐槽归吐槽,苏献还是记下了对方的意见,等着明天反馈给印方。

所有的事情都弄完了,苏献因为自己的懒惰和对方的盛情挽留,再次躺在沙发上望着天花板发呆,并且在睡不着的状态下,手贱摸出了手机。

自动连上wifi的时候,小编辑迅速的联想到了某个关于wifi的笑话,他吐吐舌头,翻起了微博……

老样子,无数@和评论。

一笔十年v:晚安@苏献献我看要不再买张床吧?

转发清一色的“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结婚吧结婚吧结婚吧!!!”

尼玛!这是苏献小编最后睡着前的唯一想法。

作者有话要说:  死回来了

双节快乐

☆、上上签

起床去上班的时候,苏献自我反省了下,发现人真是充满了惰性的生物。这还只是他第二次住某位作者家,便已经习惯了这个家里的生物钟。平均能比从自己家出门晚半小时,直接让小编辑在沙发上抱着毯子睡成了一只小猪(房主如是说)。

虽然明知道不管对方到底是个什么心思,这样赖在别人家里都很不礼貌也很不厚道,但是睡懒觉起床的诱惑力实在是有些大,在原则问题和睡眠时间里纠结的苏献抓着车杆子几欲泪奔。

要说喜欢一个人,苏献自认为还算是有一点经验,虽然可能不作数。他高中的时候喜欢同班的学习委员,一个漂亮又知书达理的妹子,文笔非常好,是校报的常客。苏献仰慕其才情在先,关注对方容貌在后,自认为还比那些个只看皮相的愣头青好。因此他也确实写过一些自叹的日记在博客上——没错就是被一笔十年大大放在收藏夹第一个的那个博客。

不过话又说回来,在渐渐淡忘了这段没有开头也没有结尾至始至终是默默关注的暗恋后,已经成年的苏献也意识到,这种懵懂的情绪,可能根本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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