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1】三个人的电影(上,3ph) (第1/4页)
三十岁的生日,鹿嘉向上苍许愿:“老天爷,我的愿望是既保持1v2的状态,又不被世俗谴责。” 多么大胆又贪婪的愿望啊。 她大抵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今生竟然实现了这个愿望。 林伯承是她的夫,林仲启是她的情人,她在世俗的眼皮子底下,与兄弟俩共同生活,共同养育一对龙凤胎儿女。 林伯承不会和鹿嘉离婚的,他和弟弟一样偏执,哪怕他死了,做鬼也会在奈何桥上等鹿嘉。 而两个孩子都被他平等地当集团继承人培养,哪怕其中有一个孩子是妻子不忠的证明,他也不在乎。 无父无母无人管束的林仲启则搬来和他们一起住。 他的卧室与主卧仅一墙之隔,一道密门联通着两个房间,掩盖着这不能见光的1v2的关系。 他是鹿嘉的秘密情人,更是孩子们最喜欢、最亲近的叔叔,甚至于他承担了更多育儿的责任,比林伯承这个忙于工作的父亲更尽责。 林仲启履行着他的承诺——“你会去天堂,而我一直在地狱。”甘愿没名没分地跟着她。 林伯承负责养家,供养家里的两个小孩和两个艺术家,集团生意蒸蒸日上。 林仲启开了个摄影工作室,专接明星商单,名利兼收。 鹿嘉继续绘画、开画室,她的画不再拿来洗钱,只卖给喜欢她的画的人。 三个从小一起长大的人,一起生活起来游刃有余,哪怕有一些小摩擦也能很快就过去。 唯一难以调和的只有一件事——房事。 传统的三人生活,往往是按一三五、二四六排班,但鹿嘉不喜欢这样。 身为艺术家的她,脑回路更敏感也更发散。 又不是上班打卡,房事还搞值班啊;她更不是物品,做不到平均分配。 谁在家,她就和谁睡;两个人都不在家,她乐得清闲;若两个人都在家,那看她心情,看两兄弟的表现。 林伯承常要出差,林仲启也会去接单,两兄弟常常只有一人在家,形成了某种隐秘的默契,倒也相安无事。 可惜,并不总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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