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之主角怕疼_分卷阅读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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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 (第2/3页)

十八,今世十八的粉嫩金世杰还要再过两年魔法师的日子,想到这里他不由叹了口气。

秋香察言观色,关切的问道:“少爷怎么了?”

金世杰看了她一眼,幽怨道:“魔法师的日子不好过呀。”

秋香:“……”少爷不是驭剑使吗?魔法师是什么?

驭剑使是百玄大陆对剑客的称呼,共分十二级,金世杰现在三级。

收拾妥当,金世杰也不顾秋香在那里发呆,带了侍从黑奎前往他爹——金家家主——金鸿城的院落。

黑奎不愧他的名字,一张脸和李逵很有一拼,听说比他等级要高挺多,他只能默默说服自己:人家不是靠脸吃饭的,是实力派。不然他实在无法理解原主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收黑奎当侍从,难道是为了凸显自己生的细皮嫩肉?想到这他不由摸了摸自己的脸,又嫩又滑。看书的时候看作者写些什么洗筋伐髓,排除体内杂质,会身轻如燕,肤如凝脂,真摸到了,才知道修炼的好处,真是滑啊!

这样西想东想,两人脚下生风,不过片刻便到了金鸿城的院落。

每次走路都像飞一样,金世杰觉得异世真是没白来,太好玩了!

两人到的时候,院子里已经密密麻麻站了不少人,看他过来,一些先来的主动给他让出道来,金世杰目不斜视直接走过,他知道自己穿的这人身份——百玄大陆五大城池之一擎云城三大世家之一金家家主的独子。

百玄大陆没有皇室,一切皆以五大城池马首是瞻,擎云城便是由金、蓝、白三家做主,可想而知他这个金家家主独子的身份有多么高。站的高摔得狠说的就是他这样的,作为一本书的主角,一味顺风顺水实在太没挑战,无良作者为了表示自家的主角结实耐用,百折不挠,总么弄都弄不死,一定要给他安排非人的待遇,仇家寻仇,家破人亡不可避免。他记得原主就是让一个金家的大仇家挑断手脚筋,捏碎了剑核,扔到奴隶市场给卖了,别的不说,挑断手脚筋……想想就很酸爽,更别说和驭剑使生死相关的剑核了,要是被捏碎了,他下意识觉得腿根一紧,好像和爆蛋差不多。

“唉!”一想到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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