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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0 (第3/3页)
坏蛋又来抓自己。丹尼尔朝棉花糖吹了声口哨,晃动着一根手指头:“小宝贝,别见到我就那么兴奋,我知道我长得帅,你也长得可爱,但我对人兽没有兴趣。”姜唐只觉得有乌鸦从头顶飞过。然而其他人似乎都对他抽风的状态习以为常了,包括罗逊在内都充耳不闻。闻笛捋起袖子过来:“逊哥,我来吧。”罗逊说:“今天不用了。以后你们谁有兴趣学做饭,可以来给姜唐打下手。对了,费奇,交给你一个任务。”费奇抱着胸,倚在墙壁上,懒洋洋地说:“说吧。”“你平时不是爱捣鼓东西嘛,现在姜唐需要一套厨具,你可以按照他的要求做出来吗?”罗逊问。费奇抬起眉毛,点头:“没问题。”罗逊对姜唐说:“你有空的时候去跟费奇商量,把你的需求都跟他说清楚,他会帮你量身打造好。”姜唐朝费奇点头:“那就先谢谢了。”费奇无所谓地抬了下眉。罗逊跟费奇说话的时候,闻笛还是从他手里将刀子和猪肉都接过去了。他不用激光刀,只用匕首,拿着被劈成几大块的猪肉端详了一下,然后问姜唐:“按照肌肉组织切?”姜唐愣了一下,然后说:“可以。”然后便看见闻笛庖丁解牛一般,将香猪身上的各部分肌肉和骨头都剔了出来,动作那个行云流水,完全是拿手术刀解剖的架势。丹尼尔在一旁做了个呕吐的动作:“偶买噶,闻笛,我看你切的我都不想吃了。”闻笛扭过头,嘴角挂上一抹坏笑:“正好,我多吃一份。”丹尼尔用手指着他:“你绝对是故意的!你休想得逞,谁也别想把我赶走。”说完走到流理台边,拿起闻笛切下的一块肉,“这种动物肉质细腻,肌肉颜色鲜红,含有丰富的肌红素……”竟是做起研究来了。姜唐将洗好的鸡抹上盐腌着,塞上野蒜。洗了几个地瓜,将地瓜切成两半,用保鲜袋装好,放进微波炉里开了火烤地瓜。他本来是打算随便弄点吃的,现在想早点吃也不大可能了。罗逊递过来一个切好的迷香果:“先吃点水果充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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