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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3 (第2/3页)
的前线部队赫赫有名,因为他的作战技术,也因为他的传奇经历。据格劳修斯所知,他对普朗克关爱有加——在他正式进入编队的第一天,凯文。戈培就逼他一起去’清扫战场’。这还只是开始,之后他的每一天都在杀人特训和杀人实战中度过。凯文。戈培喜欢杀人,他不仅对此没有负罪感,他甚至还像个喜欢专研的学者那样研究怎样才能更好地杀人。他清楚人体的每一块构造,他知道什么时候该射击心脏,什么时候该射击肺脏,他知道打哪些地方会让对手一击毙命,打哪些地方会让对方痛苦几个小时才窒息而亡。他喜欢在战场上搜寻战俘,然后他会把战俘绑起来,指挥普朗克按照他的要求杀掉。如果普朗克做得不够好,他就得像那些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士兵那样,被罚下蹲一百下,而那个被他’杀得不够好’的人,还在他脚边嚎叫或者挣扎。他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那么喜欢杀死自己的同类,他不知道凯文。戈培为什么会是这样一个人。凯文。戈培告诉他,这就是人的本性,因为只有杀掉别人,活下来的才会是你。‘普朗克,听我的,准没错,很快你就会习惯的,这没什么。’不,他没有习惯,他的每一天都像生活在噩梦里。也许别人认为凯文。戈培是个英雄,但在他眼里却只是个杀人狂。他知道他对他’关爱有加’,但他不想接受一个杀人狂的所谓’关爱’。他已经忘了□□爆炸那天他被凯文。戈培扑倒时的心情,他好像是哭了,但又好像是解脱,他抱着凯文。戈培的尸体如梦初醒。他想:这不是我要的世界,不论要我付出什么,我要结束这同类相残的时代。可我结束了么?我……“你要把花献给凯文。戈培?”格劳修斯问。“这里是空的,里面没有尸体。”普朗克把花放在他的石碑上。许多年过去了,他的名字已经有些模糊,填在字体里的颜色也几乎都退了,远处有人在喝酒,有人在放礼炮,有人站在某处发呆。格劳修斯看着普朗克的脸,他脸上的表情他特别熟悉,那是厌恶,都快溢出来的厌恶。“露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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