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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8 (第2/3页)
见不一,主要是觉得价格偏低,不过也就只发表意见,让他自己拿主意。所以年前高朝入了一笔不小的账,除去网站提成和稿税,到手还有七十来万。拿到稿费的第一件事,高朝就带着陈随文去看房子。去之前没说去哪儿,陈随文到了他们上次买房子的售楼处,便说:“你要交尾款?交尾款应该去银行啊。”高朝懒洋洋地说:“不是,我想再买套房子。”陈随文看着他:“不是已经有房子,还买什么,你投资用?还是给你爸妈住?”高朝但笑不语,看房子的时候一个劲地问陈随文的意见,陈随文不知道他葫芦里卖什么药,只好认真应对。最后选定了一套同一小区的另一套户型差不多的房子,熟门熟路的,连样品房都不用看。签合同的时候,高朝推了一下陈随文:“你身份证带了吧?你去签,都写你的名字。”陈随文终于有点反应过来了,他有点受惊吓:“给我买的?”高朝笑着点头:“对啊。你说去公证处公证太麻烦了,所以现在直接买一套给你。”陈随文:“……”无语良久,然后摇头:“我不要。”高朝问他:“你跟我是不是一家人?”陈随文看着高朝的眼睛,点头。高朝笑:“这就对了,我的就是你的,你的就是我的,写你的名字也好,写我的名字也罢,都没有区别,所以现在不要说话,赶紧签合同去。”陈随文几乎要被高朝的逻辑绕进去了:“既然没有区别,为什么还要写我的名字?”高朝笑眯眯的:“为了以示公平啊,我已经有一套了,所以这套该是你的了。咱家一向都不偏心的。随文,听我的,签了吧,你要是不签,我就自己签,然后偷拿你的身份证,将房子无偿转赠给你,这还要多花一趟手续费,你权衡吧。当家的,可别浪费啊。”这事再一次证实了高朝是个很大男子主义的人,但是这么霸道,却并没有让他觉得反感,反而有些感动怎么办?陈随文仔细考虑了一下,最后还是签了,签,是让高朝开心,如果以后发生什么意外,自己肯定不会昧下他的房子就是了。当然,肯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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