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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号25 (第3/3页)
,我们决定到阿法贝塔休憩。阿法贝塔位于闹区的巷子里,是一间咖啡轻食,推开店门,迎上老闆娘亲切的笑容,沉浸在柔美的音乐中,壁上的艺术画,彷彿身处异国。 二楼有一排靠窗的单人座,我们聊天,聊彼此之间的心事。经过这些风波,即使家人阻挠,我们把手握得更紧。坚信着,有一天家人会认同我们的选择;坚信着,八年不会太久。 因为门禁,不能在外待太晚,约莫聊到八、九点,又到了说分手的时刻,他把我送到巷子口后,轻轻的kissgood-bye,再自己招计程车搭夜车回台北。每一次,见面时间粗估三、四小时,最多五小时,当时台铁还没有开放直达班次,台北台东来回单程要七、八个小时,他却无怨无悔。 只是好景不常,有一句熟悉的爱情箴言『相爱容易相处难』在我们身上应验了。 我爱反鐘,我很清楚的知道自己爱着他,在有他守护的城堡中,我也相同被爱着,我们相爱,却不懂得相处,相处久了必有摩擦產生,甚至冒出火花。 火花有两种,一种是初次见面郎有情妹有意不小心擦枪走火,然后来到热恋期每天都是熊熊爱火,可是到了磨合期……。注意!不是爱的火花,是两方怒气相触所爆出来的火花。 「我们一定不会吵架的。」还记得刚交往时,我曾信心满满对他说。小时候看多父母的争吵,所以争吵直觉对我来说=破坏关係=毁灭=结束。 「和女生吵架,太无聊,疼你都来不及了,更何况兇你、骂你。」不过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 时间带走了什么,也证明了什么。我们依然相爱,可是也开始转变,个性的转变。又或许,那才是原本的样子。 是我变了,还是他变了,或者我们之间的感情变质了?随着近日来法院传令越来越频繁,争吵也与日俱增。加上我很会鑽牛角尖,经常僵持不下,一吵就是好几个小时。 接连几次争执,我开始觉得爱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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