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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9 (第3/3页)
桌上的绿色螺旋状的物体,才刚碰就立刻收手,他一脸惊慌,拚命的在元瑾的衣襟上擦著手指,直叫著:「好恶心!竟然是毛毛虫!」那只毛毛虫不知是不是变种的,长大约有十五公分,肥滋滋的,甫被范情打扰,懒洋洋的爬了一小段。元瑾看似好笑,把毛毛虫赶走後,默认范情知道正确的路了,随意开口聊聊天,不然他们以前见面通常是大眼瞪小眼,气氛糟糕。「为什麽碰到毛毛虫後就要往我身上擦手指?」他低头瞧著一脸狰狞的范情,他的衣服都快被磨擦的著火了。「细菌在你身上只有自杀的份。」范情没有恶心的感觉後,独自绕著小木屋转,东看看西看看,其实整体来说跟红宿差不多,且这里很安静也不会有人打扰。终於不用忍受傻蛋的逼死人的窥视了,范情本一脸不情愿直皱著的眉渐渐舒展开来。「你的一句话可以杀死一万个人。」元瑾评论。看来他和范情之间的情感只有利益的分,到底谁能直入他的心坎呢?元瑾锁眉,连从小就跟范情认识的他,两人的感情却薄如纸张。是他做人太失败,还是范情太难搞……?「我忘了说,这房子可不能久住哦。」范情躺在床上,半眯著眼,不高兴的转了身,背对著元瑾,不甘不愿说:「知道。」***又睡过头,范情打著呵欠拖著疲累的身躯走到餐馆,这个时间不爆满才有鬼。他自怨自艾叫著,并发誓一定要从傻蛋那里A来一个闹钟,每天害自己夜晚不得安宁,这点小要求也不为过吧?其实严晟不只一次跟他建议要不要搬去绿宿那,绿宿那有专门仆人服务,要睡多晚就睡多晚,也不会有食物缺乏的问题,总之只要范情跟严晟一起住,严老大享受的福利他都可以分杯羹。不过这麽好康的事却被范情拒绝了,他可不想在傻蛋的大翅膀下过日子,过著阿谀奉承成天像只哈巴狗摇著尾巴得到主人的恩宠。挤在人群中好一会儿,终於轮到范情了,餐馆人员见他一脸狼狈,好心的为他多加了一小块奶油,同情的说:「好小子,你真幸运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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