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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9 (第2/3页)
你先听听,听完了之後再决定要不要我。”目前的驻场有点耍大牌,何润江倒是有意换一个,见对方的态度还算不错,也有些好奇这麽个穷小子能唱到什麽水平,何润江熄灭了烟说:“那你出去唱一首,如果你符合我的要求,我就要你。”“谢谢。”燕飞跟著何润江来到酒吧的唱台上。酒吧里已经有三三两两的客人了。乐手还没到,何润江就看到燕飞走到唱台角落点唱机前熟练地挑选歌曲。有时候客人兴致高昂的时候也会上台唱歌,所以酒吧也提供卡拉OK的功能。带了一点故意,燕飞很快选好了他要唱的歌。在旋律响起的瞬间,燕飞走到了唱台的中央。他穿了一条灰色的布裤子,一件不够白净的T恤外是一件黑色的薄外衣,还有一双大拇指都快露出来的破球鞋。单看他的衣著,实在是土得掉渣。可看到燕飞的脸,所有人都无法把这张脸和他的衣著搭配在一起。把自己收拾地乾乾净净的燕飞,过长的头发遮住了他的眉毛,双眼皮的大眼睛里充满了自信。不能单纯的用漂亮或者英俊来形容的脸庞此时看上去却是令人一眼难忘。当音乐响起的时候,何润江眼瞳微微扩张,很快,他听到了对方的歌声。(24鲜币)彼时彼时:第十二章——Thisain’tasongforthebrokeed——Nosilentprayerforthefaith-departed……——It’smylife——It’snowornever——Iain’tgonnaliveforever不知道谁打亮了唱台的灯光,灯光下,一位穿著和气质完全不搭的青年手握话筒,没有半点拘谨地对著场下零零星星的观众唱起了一首英文老歌——“It’smylife”。他没有原唱的那种嘶哑的嗓音,但是却独具韵味。一时间,唱台变成了他的主场,他好像就是这首歌的原唱,随著音乐唱出随心所欲地掌握自己生活的自信。青年沉浸在了这首歌里,而听他唱歌的人们也同样被他感染了。何润江忘了抽烟,他愣愣地看著台上尽情演唱又彷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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