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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炎棠心满意足地翻看起这马上要画满的厚本,吴酩的线条很干净,不是那种乌压压抹一大片的铅印速写,却又十分有力,不轻浮。风景、建筑、猫猫狗狗,各种都有,人物也从卖红薯的老奶奶画到了抖空竹的小孩。不过其中出现最多的人物显然不是现实所见,他们扮相不同,却有一张相同的脸。寥寥几笔就能把一个神态描出来,让人相信,自己就是那个人,甚至让人回忆起当天穿画中那件衣服的心情。祝炎棠觉得美术真的是很神奇的领域。吴酩见他开心,自己也开心起来:“祝老师,你知道吗,自打你出道我上高二,只要是自由发挥,我画人像都想象那是你。”“别叫老师啦,”祝炎棠把本子合上,抱在怀里,“你把它送给我,就必须用除了祝老师之外的名字来称呼我。公不公平?”“啊?不公平!但我觉得,也行,”吴酩摸着鼻梁一本正经,“祝炎棠我跟你说,虽然这样肯定显得我很花痴,但我必须得说,站在一个艺术家的角度来看,你的外形非常符合美学标准,值得钻研。”“喔,大艺术家,你讲具体一些我会更开心。”祝炎棠笑着,露出标准八颗白牙,带着那种演员特有的灵劲儿,他简直闪闪发光。要具体?吴酩想,该怎么说呢,解释理论吗?说通俗点儿,有人的美是花开富贵,有人的美是江南烟雨,而你祝炎棠的风华,则是种迟早要到来的,玉碎。沾染心爱这宝玉之人手心的一滴血。你锋锐又剔透,凌厉而脆弱,就像你演过的那个、设计缜密计划杀掉家暴继父并在成功后自杀的少年——因为太纯净的东西都会被老天嫉恨,弄得凄惨。世人都爱看你表面玉石的温润光泽,可我看你太多太多眼,就多了种松开力道,你就会立刻碎在地上的直觉,于是就特别特别想用笔,把某些瞬逝的东西记录下分毫。可这么说是不是不吉利?太煽情?还乱糟糟太意识流,斟酌了一下,他开口:“不说真人比影像更生动了,就说你在荧幕里给我的印象,高三那会儿我看武侠,那些个亦正亦邪的少侠,我全都往你那儿脑补。然后,就来了,裴锈就来了。你太适合演那种古代江湖儿女了,或者你放下剑,就该生在文质彬彬歌舞升平的盛唐,做个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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