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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 (第1/3页)
有什么特别急的戏,我也必须一个人,在晚上,站高处,才能最短时间内把剧本吃透。一般两小时片子,主角的台词量,要三个通宵吧。”“特别急的戏?”吴酩有点不懂,难不成祝炎棠这家伙就这么喜欢给人救场,人家找得晚要得急,他也好脾气地照单全收,还随便就通宵练?“我觉得吧,”吴酩又道,“你的公司应该给你安排好,要避免那种时间上的冲突和紧张。”“公司也没办法,更不是剧组的问题,”祝炎棠迎着风,舒坦地伸了个懒腰,好像在讲什么享受的事,“政策一变动,大家就都要赶戏,本来三个月的档期20天内必须拍完,否则等审查条目更新完,这个题材就不能上荧幕了。”吴酩略显震惊,叹口气道:“比如前年那部,现在就过不了审?”“嗯,讲越战的嘛。”祝炎棠随便往亭中长凳上盘腿一坐,垂眼看着村口遥遥的那盏路灯。吴酩也坐下,“那你平时在香港……别告诉我大半夜跑到太平山顶去练戏。”“我有空会住在春坎角,不是港媒讲的九龙塘那个公寓,”祝炎棠刚一说出口,就意识到自己失了言,这种级别的隐私,倘若让谢明夷或者Brit知道他就这么随口告诉了别人,换来的肯定又是一顿说教,可他看着吴酩,竟坦坦荡荡地继续说了下去,“三层高,我喜欢坐在屋顶上。可以看到海。”“不过,半夜去看的话,”他又道,“海湾边没有大厦,一片暗暗的,又好像是透明……总之海好像消失一样。”“就像现在?”吴酩下巴尖指了指山下,“村子也像消失了一样。”“是的,就像现在。”祝炎棠轻声道。他不敢大声,是因为忽然产生了一种带吴酩过去看看的冲动——去到那片屋顶,面对那片浅海,吴酩要和他一样把腿垂到半空,和他一样站起来对着漆黑呼喊。当他那样做,就偶尔会想起幼时的记忆,太模糊了,香港回归之前,举家迁往美国时,祝炎棠也不过三岁而已。故乡给他的记忆是拥挤的、市井的,远不是观看国内报道时,撞进眼里的那种高级又冰冷的繁华。因此即便后来回到故土,即便他比离开时体面得多,白天的港岛也总是让祝炎棠觉得不可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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