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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2/3页)
漆面光滑却有一种廉价感。严欢拨动了几下,发出几个走掉的音。“我来。”老鬼说了这么一句,严欢就突然看见自己的身体不受控制地动了起来。他的身体被JOHN操控着,以一种熟练的姿势拿起了吉他,随意摆弄了几下旋钮,似乎是在调音。半分钟后,一阵低缓小调响了起来。很简短的曲子,像是走在乡间小道上的少年随意哼的曲调。这声音传入耳中,却让人身临其境,像是连少年裤子上的补丁和他那稚嫩倔强的脸庞,都能在眼前缓缓展现。曲调隐隐带着一种受困苦和压抑的痛苦,然而它却绝不屈服,要向这不满的世界狠狠挥出自己的拳头!严欢不由产生了共鸣,觉得自己也是那不屈奋斗的人群中一个。对这个世界有太多的不满,有更多的不甘,都从吉他声里传达了出来。听了好久,JOHN不知什么时候停下来,严欢意犹未尽地问。“这也是摇滚?”“这是布鲁斯。”布鲁斯,葫芦丝,萝卜丝。严欢不知道什么是布鲁斯,也不知道这布鲁斯和摇滚有什么关系。他只知道,他喜欢这个曲调。可以忘记被剪断的翅膀,幻想成一只自由的飞鸟。那一晚,严欢的睡梦中一直充斥着一个曲调,像是有人在轻轻低吟,又像是吉他在弹奏。梦中,他走在旷野,张开双手,拥有无限的自由与快意。可以不受束缚,可以随意尽兴。没有束缚,没有牢笼,只有一望无际的天空让他任意飞翔。一觉醒来,严欢有点遗憾那只是一场梦。不过,带给他美梦的曲子他可还没忘记。于是他问JOHN。“嘿,可以教我弹吉他么?”作者有话要说: 小科普:布鲁斯,又称蓝调,英文BLUES。最早是由黑人创造的一种音乐形式,忧郁,叛逆,充斥着反骨的精神。在当时以白人为主流的音乐社会,黑人布鲁斯象征着一种抗争与不屈服。当然,所有种类的摇滚皆乃反骨,是挣脱束缚的自由宣言!---------------所以我一时手抖,预谋已久……来开新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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