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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7 (第1/3页)
意从他头颈间瞄过。起初一个两个,他还当是自己过分敏感了,待到三个五个皆是如此,他就再难淡定了。有矜持些的,只略看上一眼便低着头匆匆退开了,有那调皮胡闹的小丫头,只管掩着唇吃吃偷笑,更有些年岁较长、资格较老的,还会头碰头窃窃私语几句。就算沈思再粗枝大叶,此刻也察觉出异状了。他一边大步疾走,一边暗暗揣测,莫非自己脸上染了污渍?头发沾了草叶?可伸手摸摸又没发现什么。再说他平日里大多不修边幅,练武练到灰头土脸、喝酒喝到衣衫不整也属常事,众人早已见怪不怪了,还有何稀奇可瞧?难道说……是自己受晋王戏耍一事被人知晓了?更加不可能啊,晋王借酒耍赖之前明明是将人都打发走了的……沈思带着满心费解快步走回了自己居住的院落,一进门就看到金葫芦在院中浑身大汗舞弄着根白蜡杆。那本是骑兵所使的大枪,练习时为防误伤才卸下了枪头,枪身长约丈余,鸭蛋粗细,照比步兵用的小花枪沉上数倍,普通人双手端平都很困难,他能舞得虎虎生风实属不易了。沈思旁观片刻,下意识击掌叫了声:“好!”金葫芦一见沈思,当即兴高采烈窜上前来:“公子,你前些日教我那套枪法我终于记熟了,只是总感觉使不上力气,枪一出手便难以掌控。”“抖杆子是内家功夫,不能靠手臂发力,更不能发死力,劲道要用在腰上……”沈思随手接过长枪演示了几下,“天下武功本一家,太极讲究‘听劲’和‘整劲’,枪法也是同理,不要用眼睛看,试一试用手去感觉枪头的走势,人枪合一,全力击出,方能一招至胜。”金葫芦接枪在手,按照沈思的指点重又专心致志练习起来。因出了汗通体闷热,他索性将外衫脱了去,领口敞开袖管挽起,露出大片黝黑的皮肉。这段日子在沈思的调教下他本领越发精进,胸腹肩背渐渐生出了坚硬厚实的肌肉,举手投足间平添不少阳刚气概。沈思盯着金葫芦望了一会,忽然想到什么,抬手将人招到跟前:“对了多寿,你看看我,看我有何怪异、滑稽之处?”“啊?公子这话是何意思?”金葫芦与沈思的关系亦师亦友,朝夕相处下来,连脾气秉性也学去了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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