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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3/3页)
/br>老大笑着对那个男人说:“这是我组里新来的小孩,叫沈丰齐。丰齐,这是蒋总。”那个男人冲我轻轻点了下头算是打招呼,我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心里莫名地有着窃喜,我给了他一个非常灿烂的笑容:“蒋总好。”看着老大又跟他在继续说些什么,我只好坐在旁边点歌,偶尔回头偷偷看他一眼。他很少开口说,看起来有些淡漠不好接近。可能我回头看他太频繁,他锐利的眼神扫过来的时候,我心慌地赶紧转回头,假装认真地点歌,随便点了首歌就逃开了那里,找了一个跟他中间隔了好多人的小角落,端着一小碟子鸭脖独自啃,在这里,他就不会那么容易发现我看他了。他的手真好看,夹着香烟的手指干净修长,不抽烟的时候就搭在二郎腿上,任由香烟在两指间燃着。越看我的心跳的越快,我才知道怦然心动是什么感觉,所谓一见钟情也不过如此了吧。我忍着脸红,低头不再看他,只认真地啃着鸭脖子,鸭脖子啃完了又去端了盘鸡脚啃,好像只有把注意力全部转移在食物上才能帮我抑制住想再看看他的想法。我喜欢男人,这个在我上大学的时候发现的。我们学校是个专科,在专科读大学的人有上进心的算是少数,大部分都是和我一样是混个文凭出来好找工作。虽然是机电系,女生少,但是其他系的女生多啊,借着公开课,社团活动各种由头,我们寝室,乃至我们班的人大部分都脱了单,而我,却对女孩一点向往都没有。或许是觉得我长得不错,喜欢我的女孩不少,其中不乏漂亮的,我只能以有女朋友为借口婉拒了。我想着,既然我已经这样了,我不想耽误其他女孩子,顺气自然吧,这辈子估计是孤老而死了。毕业后在老家的机械厂的生产部当了三年的小组长,被家里人催着结婚相亲不胜其烦,索性辞了工作一个人打包了行李独自跑到人生地不熟的K城来。到了这里,才发现物价高的不像话,在家乡能租到精装修两居室的八百块钱在这里竟然只能租到普通装修的一间次卧!在便捷酒店住了两天终于让我找到一个一千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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