蝼蚁_分卷阅读5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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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53 (第2/3页)

态,林锦却说没事,只是有点头痛。

半夜的路上很空旷,二十分钟不到就到了将军山脚下,由于太晚也没人管,林锦就直接开着车上去,一直开到最顶上的暮然亭。

将军山上的暮然亭是顺城的最高点,能俯瞰大半个顺城,天黑后往下看,整个城市流光溢彩,灯影成河,是著名的顺城八景之一。

可当陆重真的站在暮然亭边上,看着脚下的万家灯火,心里却是一种深深的失落。

多奇怪啊,说是看夜景,看的原来不是夜,而是城市的灯光。

待了没一会儿,陆重就有点儿想走了,林锦的脸隐在阴影里,看不真切,两人并肩站着,好几次陆重都以为他要说些什么,可到最后也没说出口。

陆重的手掌麻麻的,隐约感觉到一些事,可真的循迹过去,又好像什么都没有。

回去的路上,两个人各怀心事,都没怎么说话。

到了平时林锦送陆重回家的那个路口,陆重都下车了,又重新拉开车门。

“等我一会儿好吗,有个东西,想给你。”

林锦顿了片刻,轻轻点头。

陆重回来得很快,上车就把手里的东西塞到林锦怀里,低着头边玩手指,边故作平静地说:“这么久了,也没送过什么礼物给你,这个是我自己做的,就是个小东西,是我的心意,你别嫌弃。”

那是个长条状的木头盒子,平时装女士手链的那种形状,颜色有点黑又有点综,不好形容,在昏暗的灯光下仍然泛着油润的光泽,让人忍不住想摩挲。

打开居然是一双筷子。

乌黑的颜色,顶端处用银箔箍成一圈,下边一个指节长的部分,雕成一只小鸟的模样,那小鸟惟妙惟肖,连翅膀上的纹路都清晰可见。

即使用林锦的眼光来看,仍然可以用精致形容。

他把筷子拿起来,才发现另有玄机。最顶上的平面还刻有他的名字,一支刻着“林”,一支刻着“锦”。

“谢谢,我很喜欢。”

林锦的手指从那两个字上摩过,心里似乎也随着指尖的触感变得凹凸不平,他是真的很喜欢这份礼物。

陆重还在低头掰他的手指,听到只是笑,也不抬头,说:“那我先回去了。”

第四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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