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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3 (第3/3页)
是却在别人办喜事的时候见厨师煮过,大致知道要怎么做——要是实在没把握,大不了等会儿多尝尝味道,反正羊肉至少要煮三个小时才能入味并且酥烂好吃。孙凌对于自己喜欢吃肉喜欢美食这一点从不遮掩,他前面苦日子过多了,如今难得有机会享福还不享,那是只有笨蛋才会做的事情。解决了羊肉问题,孙凌又问:“对了,食堂的事情你们想到要怎么解决了吗?”李锐的厂里员工数量可不是一个小小的纺织厂能比的,因此食堂的存在是必须的,可是像如今一样每天给出去很多钱让员工免费吃饭因为员工个人口味不同并不讨好不说,食堂里的各种事情也是层出不穷的——据说在食堂洗碗的大妈都能时不时拿肉回去吃了。“把现在拨给食堂的钱平均算一下,拨给厂里的员工当餐费补助,然后将食堂承包出去。”李锐开口,这么一来,承包食堂的人为了赚钱会开发出各种菜式不说,厂里的工人也能挑自己喜欢吃的买……当然,他们还能得一份承包费。“那就这么办吧,”孙凌开口,然后又看向了朱云轩,“对了,你什么时候开始做菜?”不管是羊肉还是河蚌,都要煮很久才好吃,特别是河蚌,煮的不久肯定嚼都嚼不开。朱云轩拿了一些已经剔了肉的猪骨头放在高压锅里压出了汤,然后将较小的河蚌全都放在汤里煮了,还在里面加了一些咸菜。于此同时,几个大河蚌却被他切成了丝,加了青椒爆炒。河蚌也就吃个新鲜,真要说味道肯定比不上羊肉。朱云轩本来是打算自己一个人煮的,却没想到厨房的大厨竟然对于煮羊肉很是拿手,特地弄来了一些香料丢进去不说,还在里面放了一些红枣,据说是能提味。“你的手艺不错啊!”朱云轩看着那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开口,要不是如今大家因为没钱所以没有像十几年后那样结婚办两天酒席,订婚办一天酒席,孩子满月办一天酒席,过生日办一天酒席,考上大学都要办一天酒席什么的,估计对方也不会来厂里上班拿死工资。“我别的不行,做菜还是很有一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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