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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0 (第1/3页)
的成绩是名列前茅还能将第二名拉下一个层次的那种天才少年,偏偏他这位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却是天生不是读书的那一块料。饶是如此,对方也经常以保护他走夜路为由,天天跟着他泡在图书馆。他看书,对方睡觉。只是有一天,他侧过头的时候,窗外的那一片阳光柔软的打在闻商的侧脸,将他的眉目镀上一层浅薄的金光,在他的心目中如同永不毁坏的雕像一般留下了痕迹。然后,一切就都变了。他们十七岁高中毕业那一年,闻商背起了行囊,告诉他,他要去当兵。苏卿心中有什么东西,一瞬间崩塌开来,仿佛连同他的身体一起,如同一盘散沙溃不成军。先告白的人是苏卿。后来闻商一脸挪揄的用这话跟他打趣的时候,苏卿推推眼镜,将手中的原文书放了下来,对他说道,“我当时只是想,反正到了兵营你长成这样,说不定就给别人捡肥皂了,倒不如先来捡我的。”苏卿的话一度让闻商郁闷了很久。闻商最后自然还是去当了兵,他从小就喜欢到处捣蛋,身体素质好,待人又热情大方,很快就被看中,挑选成了特种兵。而苏卿考上了重点大学,进了学校,继续当着他被人艳羡的天才少年。这两个看上去好像是已经没有交集的人,却会在一方休假的时候,偷偷跑到对方的地方去,在八十块钱一晚上的小旅馆里面,疯狂的抵死缠绵。二十岁,是苏卿人生中的第二个巨大转折。他的导师告诉他,系里面有个出国深造的名额,他自然是那不二人选,美国的加州理工,任何人都向往的地方对着苏卿伸出了橄榄枝。但他却犹豫了。他在害怕。如果去了美国之后,他就可能再也不会见到他记忆之中仿佛能够发出光芒的少年,再也无法和对方肢体纠缠唇齿相接,甚至对方总有一天会将他遗忘在某个记忆的深渊,在另一个女子的身上耕耘。他不能忍受。他将这件事情告诉了闻商之后,三天之后,穿着工字背心,一脸胡茬的闻商出现在他学校的门口,对着他笑着露出一口白牙,“媳妇,老子不当兵了,跟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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