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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1 (第2/3页)
黑白蓝三色装修的房间里,倒是突然间多了点家庭的温馨——好歹是闻着饭味儿了。贺阳家的餐桌是个六人位方桌,一头一个,然后两边两个座位,朱骜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了左边这一头,然后在侧坐上坐了下来,拿着个肉夹馍,挺自在的拍了拍旁边的座位,“你不饿啊,还真挺香的,能跟咱们学校门口的老高家媲美了,我买的时候闻着都快流口水了。”瞧着贺阳还不坐,朱骜就笑了,“你不能跟自己肚子过不下去吧。这公寓周围五百米没有任何卖早点的,自己下去吃到嘴里最起码半小时后了。”贺阳的确不会跟自己的肚子过不去,事实上,他闻着那香味早就饿坏了。更何况,他也想知道,朱骜要做到什么程度。好在他坐了下来,朱骜也没多说话,只是一个劲儿的吃饭了。这肉夹馍和豆腐脑的确够味,贺阳开始还想着事儿,后来也就只顾着埋头苦吃中。然后,直到两个人一人吃了两个肉夹馍,把手同时伸向了第三个。盘子里一共就剩下了一个,两个人手碰到了一起。贺阳直接就把手拿回来了,然后就准备站起来收拾收拾走人,结果朱骜就挺惊讶的来了句,“你挺能吃啊,原先好像饭量不大啊,早知道多买一个!”他那副样子,是拿着贺阳一直对他耿耿于怀的个子开玩笑,是一种亲密的表示。可贺阳是什么嘴,他直接似笑非笑的冲着朱骜说了句,“十年前吧,刚去美国的时候,伺候的是个150公斤的大胖子,每天给他翻身、擦澡,搬他下床去厕所,最多的时候,一顿吃过四个大汉堡包,这算什么。”他说完,也没看朱骜一下子愣住的样子,直接就进了里屋,准备换衣服上班。等着他出来的时候,客厅里已经没人了,餐桌上被收拾的干干净净,他去厨房瞧瞧,发现盘子和碗筷也都刷干净了,这人倒是动作挺利索。贺阳知道,这是刺到朱骜了。可那又怎样?他一向主意正,从美国回来前就知道,只要他准备去南城看看故人,就和朱骜肯定有联系。那时候他的策略就是,能不认就不认,即便认了对他也冷淡疏远处理——当然,这中间发生了点变化,他为了公司的事情诱导朱骜上过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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