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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第2/3页)
子感情处的好哇。蒋博松虽然没有给林小新想演的角色,却硬是把办公室搬到了横店,陪了人家三个月,这就不是一般的潜与被潜的关系啦,也不像小龙讲的那样不堪。包厢里点的歌就能看出两拨人的品味!那边一个叫KNA的SM姑娘,高八度嘶吼着崔健的,这边一到还珠格格的,小龙和林小新就开始抢着唱。那边一个戴眼镜的宅男小四点了一首披头士版本的,紧跟着播放的是田峰给小龙点的孙燕姿版本。唯一比较融合的就是和,这两首号称攻们必会的爷们儿曲目,遭到了众人哄抢,连小龙和林小新都凑了几句热闹。周晓明的嗓音其实很普通,高音靠着多年苦练也能唱上去,就是声音没什么辨识度,不靠脸的话估计很难红起来。赵启刚纯属吊着嗓子嘶吼型,虽然不跑调,但是一到高音处就会憋得脸红脖子粗。随着时间的流失,社交场合必不可少的一种润滑剂就是酒精!俗话说得好,酒逢知己千杯少,一杯接着一杯倒,不喝趴下不能跑,能喝多少喝多少!产自前苏联的伏特加起了很大的催眠作用,两边人终于玩到了一块儿。十个人正玩着世界大战,荧幕上开始播放林忆莲的,赵启刚抢过麦克风,拉着李爱君站到了荧幕前,林小新本来起身准备去抢麦的,被小龙一把拉着坐了下来,两人耳语了几句,就一起盯着看好戏。赵启刚神态自若的看着李爱君,爱意溢出眼底,只听他对着麦克风说道:“我说不出口的情话都在这首歌里!”赵启刚抱着李爱君,低八度的嗓音低吟浅唱,像是以歌传情,更像是一种诉说。“我怕来不及~我要抱着你~直到感觉你的皱纹~有了岁月的痕迹~直到肯定你是真的~直到失去力气~为了你~我愿意~”李爱君的脸靠在赵启刚坚实的胸膛上,赵启刚身上的毛衣有点扎人,混合着烟味和酒后散发出来自然体香,竟是奇迹般的好闻。此刻李爱君清醒的意识到,想要拥有这种幸福很久,才明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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