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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2/3页)
他本身的气质差太多了,跟傻逼一样。我也知道不做噩梦是好事,是我对命运太严苛了。到教室的时候班上空空荡荡,但我桌面上有一封信。我一开始以为是谁放错了,但信封上写着“任恪收”,是女生的字迹,娟秀而又工整。傅懿行也看见了,他立刻说,不会是情书吧。我笑了笑,不知道呢。听到他拉开椅子坐下了我才小心翼翼地拆了信封,不管它是不是情书,我都先当它是情书拆了。这是我第一次收到这样的心意,以往女生和我表白的时候,大都用短信或者QQ,当面说的也有,但没有人用这种形式。我一向觉得在表达情感的方式上,文字要远比语言有力,语言又胜过电子介质。有人在QQ上长篇大论地对我诉说心意,我能觉出她们的忐忑,也能想象到她们对我的牵挂,但是QQ不适合发很长的消息,一段话被分了好几十行,读起来效果很差;也有人一段一段地发,但不喜欢加标点符号,等她发完,我一口气差点提不上来。胆大的女孩,或者说是因爱而勇敢的女孩,当面对我说:“我喜欢你。”声音都是颤抖的,但是议论文总需要点论点支撑吧,抒情散文也得花点篇幅抒情,一句我喜欢你就花光了勇气,接着就是漫长的沉默,我在等她说原因,能打动我我也愿意考虑,但往往就没了下文。对于这些表白,我除了表示感谢并无他法。这封信很不一样。首先文笔很好,写得很美,如微风过境,泉水叮咚,我能感觉到她在极力掩饰将要喷薄而出的情绪,叙述她与我的初遇,不夸张,不渲染,字里行间却有喜欢。是一篇有情的叙事散文。她说的事我已经不记得了,大概是入学典礼前,我帮她搬了一会儿椅子,那天我搬了不少椅子。其次是格式齐全,结尾有对我美好的祝愿。再次,准备的用心,全文没有修改痕迹,钢笔书写,信纸上有很浅的桂花的香气,闻起来很舒服,我猜测她是把花和信在一块儿放了整夜。我没忍住,把两张纸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这么好看?”傅懿行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又把我吓着了,手一抖,差点把纸折了。别人的心意其实算很私密的东西,但这情书写得太好了让我忍不住想要炫耀。我向傅懿行招招手,让他过来看。他在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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