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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2/3页)
的家中,抽出一段时间来专心读书。他不爱读翻译,最喜欢,而在中,他又最喜欢薛宝钗,因为觉着薛宝钗和蔼可亲,嫌林黛玉脾气太大,不好伺候。除此之外,他还很愿意读一读之类的杂志,虽然从来没有人把他当成青年看待,但他算着岁数,认为自己不到而立,还是比较富有青春气息的。读书之外,他还喜欢招猫逗狗——尤其是喜欢猫,觉着猫脸媚气。他有一只养久了的小灰猫,专会趴在人头上蜷成一团,宛如一顶大皮帽子,而且绝不会用爪子抓伤人脸。此猫是他的宝贝,名字就叫做小灰灰。陆雪征有很多朋友,其中包括高官富商、军阀大佬。朋友们从不和他深交,可是对他相当的恭敬。在大部分的时间里他不是人,而是一把枪;谁能使出足够的钱,这把枪就去替谁杀人,而且是一击毙命,很少失手。他对自己这身份安之若素,觉得自己是人是枪都无所谓。因为杀人太多,他已经觉着“人”这个存在渺小得很,不值一提了。此刻,在这个风光明媚的六月午后,暂住在金公馆内的陆雪征携着一本书,一路穿花拂柳的走去了后花园中。上方天空一碧如洗,天气虽然是热,可是热中又带有几丝凉风,让人既感受到了夏日气息,又不会汗出如浆的难捱。陆雪征穿着单薄的衬衫长裤,衬衫袖子整齐的挽到肘际,看起来好像洋行内的一名中等职员。步伐轻快的走到一处精致凉亭内,他先在那洁净石凳上坐下了,又将手中这本摊开来放到面前石桌上,然后就低下头认认真真的读了起来。此地十分幽静阴凉,陆雪征周身舒适,不知不觉就消磨了许久时间。正是读的有趣时,他忽然下意识的猛一抬头,结果就看到有人踏上了不远处的一座小小木桥,正在向自己这方走来。那人是西装打扮,生的高大魁梧,麦色皮肤,剃了个光头,乃是这公馆中名义上的主人,他的众多干儿子之一——金小丰。陆雪征漠不关心的低下头去,继续读书。金小丰腿长步大,片刻后就走到了凉亭外面。很谨慎的停住脚步,他声音不大不小的呼唤了一声:“干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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