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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5 (第2/3页)
清顺再怎样嚣张,也不能冲到李公馆内开枪;同理,陆雪征在迈出家门的那一刹那,就已陷入了无影无形的危机之中。破绽一定是有的,只看自己能不能防备周全,还要看对方有没有火眼金睛。这天下午,陆雪征像往常一样乘坐汽车出门,李纯充当汽车夫。苏清顺的手下人马事先得到他的出行路线,也都各自身藏武器,沿途埋伏游荡。如此顺顺利利的将汽车开入闹市,陆雪征连走了几家金店银楼,虽也见到几只尚可入眼的戒指,但因想到叶崇义要把它“戴一辈子”,故而格外挑剔,不忍拿那粗蠢货色回去搪塞对方。末了,他在一家白俄珠宝行里,倒是看到了几枚上等品质的好钻戒。星星点点的大小钻戒被嵌在了黑丝绒板上,有方有圆,宝光璀璨;白俄店员又格外打开了一盏小小台灯,钻石反射了灯光,越发光彩夺目,其中有一颗最大,像枚小豆子似的,形状是方中透圆。陆雪征拈起这一枚钻戒仔细看了看,心想崇义将来要是又闹了穷,这一枚戒指也够他吃几年白米饭了。随后他却是对自己摇了头——叶崇义那样古怪的犟种,也许会戴着钻戒活活饿死。届时自己若在,倒也罢了;自己若是不在,他一个穷鬼戴着这种东西,岂不是要招贼过来剁了他的手?陆雪征放下钻石豆子,转而再挑,这回就选了一枚纤细秀丽的小号货色——钻石约有米粒大,配着白金指环,看起来实在是不大起眼;再问价钱,果然也不甚贵。白俄店员问他手指的尺寸,他并未回答,因为自己估量了戒指的大小,仿佛正适合叶崇义的无名指。陆雪征买下这一枚小小戒指,心里很快乐。戒指被白俄店员用软布仔细擦拭了,放在一只方方正正的红丝绒小盒子里。陆雪征把小盒子揣进裤兜,仿佛是不甚在意;然而在上车之后,他忍不住掏出盒子打开来,拿出戒指反复又欣赏了一番,越看越觉着自己眼光出众,格调高雅。李纯发动汽车,顺便从后视镜中扫了他一眼,知道干爹虽然对叶先生向来没有好评价,但是不知不觉的,一定还是发生感情了。汽车刚刚驶过这条大街,外面便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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