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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3 (第2/3页)
礼。陆雪征是携着重礼出席了,何将军作为金世陵的老邻居,也派李世尧做了全权代表。那李世尧粗鲁乐观,倒是条爱说爱笑的汉子,似乎还有点长舌的嫌疑,嘁嘁喳喳的向陆雪征讲述金世陵的风流艳史。陆雪征一边侧耳倾听,一边盯着那一对准新人——基逊太太在爱情的滋润下,苍白脸上现出红晕,倒也容光照人,金世陵西装笔挺,则是一如既往的摩登漂亮。李世尧这时低声笑道:“前一阵子,那个太太的儿子总是追着小金跑,都以为这两个人是勾搭上了,哪知道小金更有手腕,把他娘给弄到了手!兄弟,我跟你说,那个娘们儿手里能有个几百万的财产!”陆雪征听闻此言,很觉趣味。一眼瞥到站在角落里的小基逊,无需旁人说明,他便看出此人必是基逊太太的儿子。小基逊死死凝视着金世陵,眼神复杂,无法言喻,绝非单纯的仇恨。扭头找到李世尧的耳朵,他低声说道:“金世陵看着没心没肺,其实不傻。那娘俩儿现在全围着他转了——这也是个本事!”李世尧知道金世陵的底细,心中还有许多内幕,但是不说,只美滋滋的一笑:“大本事!”订婚典礼完满结束。陆雪征回到家中,自去讲述这一段奇闻;而金世陵从此手中阔绰,在自己家里和基逊家中两头跑,一个月内,倒是在基逊家中住得更久。至于婚礼,因为据说小基逊还在家中大闹,所以一时倒是还没有被提上日程。陆雪征生平第一次品尝到了被人抛弃的滋味——虽然他和金世陵也只是玩玩而已,但是金世陵显然比他玩心更盛、玩伴更多。人家是拿“玩”当日子过的,他怎么比得上?陆雪征受到一点小小的打击,决定收拢心思,活出个名士样子来。他终日在家读书赏花逗猫,偶尔出门沿着公路散步——新近,他和李世尧相处熟悉了,两人倒是时常出门走一走。李世尧是个老粗,为人爽快,而且耳朵很长,附近就没有他不知道的新闻。这二位时常在无人的公路上并肩而行,同时嚼舌头传闲话,行径类似小娘们儿,然后相视大笑,自觉十分坦荡快乐,简直堪称好汉爱好汉,英雄惜英雄。这日傍晚,陆雪征又和李世尧沿着公路向下走——李世尧是要迎接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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