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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9 (第2/3页)
模特,混时尚圈实在是对他嗓子的一种浪费。裴成祖看完视频,很直接的对助理说:“他应该唱歌,出唱片,我一定会买。”不可否认,很好听。助理跟了裴成祖很多年,了解他的喜好,点点头说:“而且是那种,你在任何地方听到这首歌,就想找到歌手是谁,对吧?”裴成祖点了点头,忍不住又重播了一次。真的很好听。为了能够早点听到郑之南发新的翻唱歌曲,其实他更希望能听到对方出EP,但他知道,比起等出EP,不如蹲守微博,等到发布翻唱的新歌还容易一点。他拿出手机,登录微博,关注了郑之南,还转发了这首歌。转发就俩字:好听。耿直又坦诚。裴成祖是个音痴的事儿,一开始是朋友之间叫,后来粉的时间久了,粉丝也知道他对音乐的执着,看到裴成祖转发郑之南的微博,先是惊奇了一下,但是一想到裴成祖的爱好,就明白为什么会转发。因为这首翻唱,是真的好听,歌声空灵干净,难得一遇的动人歌喉。不管是专业的音乐人还是普通路人,都会忍不住想要多听几次,当然,也会有杠精和黑粉出来刷存在感,但这只是少数人,大部分人都是称赞的。这首翻唱,许多音乐博主都忍不住转发,或者直接拿走视频发在自己的微博,加以点评。郑之南这首歌也就刚发不久,目前还没音乐公司和李云联系,那是还没反应过来,等到这件事再发酵一下,郑之南出EP只是早晚的事儿,就看看里怎么安排了。助理看到裴成祖的动作,咽了咽唾沫时说:“你就这么直接的粉了对方?”“有什么不可以吗?”“你就不怕对方不回粉你,不怕尴尬?”裴成祖顿了顿,用奇怪的眼神看向助理说:“我只是想听歌,他回不回粉我有什么关系?”能听歌就好了。“那你就没想过,你关注了他,又要被猜测来猜测去了。”“那就当是在给电影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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