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3 (第2/3页)
一只来。”“哦,好。”苏行风唤来小二,吩咐了两句。接着看向林千松,脸上含着微笑,心里头则在掂量。恩公显然是一名贵人,出手阔绰不说,举止大方,高贵地自然而然,必然是出生于有地位的家庭。性子霸道,说话直来直往不留情面,却是个好人。手撕鸡上桌,一盘是整鸡,一小碟是配料。苏行风非常殷勤地把菜盘推到林千松面前,道:“恩……老爷,请。”“把手洗洗,喂我吃。”林千松说。“啊?”苏行风有些呆愣,“要我喂你啊?”“难道应该我自己动手?”林千松皱了皱眉。“这……”吃饭还要人喂,又不是小屁孩儿,难不成恩公以往吃饭都是让小厮喂的?这……可恩公这么大个人了,这又是大庭广众之下,这样做未免不雅。“撕肉就行了。”林千松道,“小片一点的,放在碟里。”往常一般是阿大喂他的,犯懒的时候,他都是什么事都丢给阿大干,自己一根手指都不动。林千松不觉得这样有什么问题,他是王爷,想干什么不行。但新小厮既然不自在,那就免了,省得弄得自己也不舒服。夜夜偷香、4当天下午,两人离开谦城,往青城去。两个人,两匹马,一辆马车。苏行风坐在马车车前赶车,林千松有精神的时候就坐在另一匹马上,在马车周围溜达。有时候会跑远,苏行风照常赶车,过不了多久,那匹马和马上的人不是出现在前方等着,就是从后头追上来。没精神的时候,林千松就缩进马车里,把马交给小厮看着。那是匹忽雷驳,苏行风可喜欢地不得了。从谦城到青城这一路,马车要走上两天。置办路途上所需食物之事,林千松都交给了苏行风,倒没让他失望。苏行风十分节俭,买了少许水果干粮,和一些调料,在野外打野味,手艺了得。过了两天,青城到了。阿二是在这里跟丢人的,偌大个城,萧忘尘到底是出了青城,还是隐在青城,无法得知。林千松不知道下一步该往哪找,便问身边的江湖人士。“行风,前些日子,血剑就在这里甩了我的人,如今,我们该往哪找?”“这血剑在江湖无亲无故,一个人行踪飘忽不定,不好找。”苏行风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