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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5 (第3/3页)
觉,一直都是我不喜欢的颜色,可是当他一身红、一丝不苟的红西装,红衬衫、红领带出现在我眼前,勾唇一笑时,我才真正领略到什么叫美艳不可方物。。。黑发,黑瞳,黑的更黑,红衣,红唇,红的更红,从他美丽的嘴唇上我看到了他所有的温暖,炽热,就像太阳一样,我想无论多寒冷坚硬的冰块,只要一靠近,就立刻会被这种温暖吞噬。那一刻我觉得即使我消失在你的温暖里,也幸福地心甘情愿。这套衣服拍出来的效果是我最喜欢的,光线明亮又不失立体感,照片里的他纯净柔和,他说红色象征着爱情的热烈和虔诚,正如同他所给予我的那样,温暖的红色光晕也感染了我所有的暗沉。三套衣服第一套是情侣,第二套更像兄弟,第三套是爱人。其中我最喜的是一张被摄影师调成了黑白色的照片,上半身特写,两个人都是侧面,同样的紧身西装裹在身上,刘海遮住了眼睛,只能看到隐约的睫毛在颤抖一样,他扶着我的肩膀,吻在我的额头。没有颜色,没有表情,甚至连长相都看不清楚,但我就是喜欢这张,喜欢这张只有黑白分明的简单,喜欢这张自然温馨的情感流露。也许,更喜欢那遮住眼睛的刘海,那种总是想隐藏的自己的潜意识,一直想寻求的安全感。晚上回去看他昨天凌晨一点发的微博,有一张图片是他亲笔写的字:每当我看见别人的婚礼盛大,都恨自己不能给你一个庄重,幸福,可以在所有人面前哭泣、欢笑、被所有人祝福和关注的舞台,当这种关注不再是窥探和指责。亲爱的,此时此刻的我没有玫瑰,没有戒指,没有可以让上帝见证的誓言,只有完全属于你的一颗心。每个你不在身边的夜晚,都会对着天空说,晚安。杰2013.08.03木,三个点,一颗心。作者有话要说:☆、第61章尽管他真的很少在我面前接电话,但我还是知道一天当中不知道有多少电话被他拒接。他的公司正是起步阶段,却因为之前良好的人脉关系发展地异常迅速,况且他们这一行除了场地、人事开支之外基本上就是靠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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