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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0 (第3/3页)
为什么不能用”靠着绝顶内力以一破百岂不威风。“敌人何其多,杀不尽,杀不到关键之人,就是白杀,不如保证自身安全。试想你在万人中杀去一半人,身体脱力,最终必然会死,而敌国只是为了补充失去的五千人加大了征军力度和奖励,赴死的意义在哪里?”“那还打什么”叶魁听慕天翊说的有道理,慕天翊已经先一步踏出营帐,他就跟在后面。打仗果真也是有讲究的,他到不至于害怕这点苦。才没走两步,叶魁就注意到一道灼热视线。是郑人和旁边跟着的那个光膀子的男人。如今男人换了衣服,到显得君子多,不过之前那粗鄙样子也是可以给人留下印象了。胡钾长了一身黑皮,像是久年暴晒太阳底下晒得似的。但实际上他家是书香世家,长着一张书卷气的脸,他从军只是因为,他喜欢男人,生活混乱,家里容不下他,倒不如出来建功立业,在军营但凡拳头硬几乎就可以为所欲为。有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胡钾之所以和郑人和混的好,完全就是因为他俩都是喜欢玩男人的,而且强取豪夺花言引诱各有本事各具风采。他们处过的新兵已经不在少数了。不过倒是没有影响军队士气,之前有人胡玩搞得拉帮结派,使得战场上士兵们不敢轻易将后背交给迫害自己的人,而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后来他们这帮纨绔知道了,掀了那帮子老兵,才自己上了老兵这个负责“调.教”新兵的位置。一但玩了,必然会给予庇护,实在是宁死不从的,也当个屁放了刁难刁难立个威就好了。可那么多人,还真真没有一个人像这人这么好看的!就像那书卷中描绘的莲花,花中君子,又像那画中的仙女,不过是变了性别,也正好是他喜欢的样子!恰有佳人画中来!胡钾这一想着都想回去读书了,实在是欠乏描绘人绝顶美貌的词汇。方才登记的时候,他就瞟了人一眼,还有点不敢看,心就已经戳在人身上了,也不知道郑人和那小子怎么回事,这种极品竟然不上心。胡钾搓了搓手,理了理头发,自以为风姿卓越而又经验老道的,揣着前辈的样子朝二人走去。慕天翊很快也注意到胡钾,面上表情都没变。叶魁伸手直接把人揽在怀中,宣告了主权。“这是我的人”胡钾的脸上僵了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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