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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第2/3页)
想有你在我身边,我可以做得很好。谢谢你。那封信在下次课程之後才寄到凌云手上,他之所以知道,是因为那天凌云在床上非常温柔却又相当激动,抱着他说了好多次谢谢。傻到不行的男人。他笑着感受被这男人熨贴的幸福。或许就是因为这男人太傻,他决定在课程上完之後,公开对凌云告白。刚好学生大家约了聚会,学生问起,他当然就顺水推舟地答了。其实就算没有人问起他也打算告白的。他喜欢看凌云开心感动到丧失平日理智的样子。而这一次,他想,他很成功。他不仅看到凌云愕然地动不了的样子,也嚐到了凌云灼热的唇。他在学生面前,把自己完完整整地,交给凌云,当然不只他的唇。若是平常他表现得还是不够。那麽,他想,此时此刻的凌云,必然是懂的──凌云的欣喜和幸福,他已经完全感受到了。*随着跟凌云的关系愈来愈稳定,紧密不分,而自己也渐渐地能接受曾有的过去,不再硬是划分过去现在的不同,陶君平陷入思考,到底要不要跟凌云说他过去是谁。他不是不能说他是谁,只不过这些事真的要说实在会让人踌躇不前,不知道该如何说起。他们的生活似乎也不见得一定要填入这件事才有未来,往往两个人你一忙我一忙,就错过了他想说清楚的时机了。只是他没想到,他没有说,凌云却选了在他真正生日的这天,向他求婚。而且是向连上善求婚,却是要入陶君平的籍。凌云知道他是谁了。陶君平不知道怎麽诉说这种心情,那种感动的情绪淹没了他,他几乎连语言的能力都丧失。凌云等着他的答案,他终於点了头,笑容和泪水一起交织在他面容上,他想,他一定很丑。但他不在意。而凌云显然更不在意。凌云说了我爱你。他知道。他当然知道。然而这句话语的力量如此强大,他的嘴唇在他还没有回过神来,已经贴上了凌云的。那之後,一切就沉静却也炽热了。那天晚上他们忙到没有人有空解释到底是怎麽一回事,隔天,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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