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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事!走出教室时背后倒有男声传来:——“费明议,孟时烟居然追你了!你知不知道国庆节前高二的那个王珂祁要追她,她直接让人滚开了!”王珂祁是谁?孟遥皱着眉头想了想,哦,想起来了。国庆节前一个周日,她知道寄宿生会提前去,下午时候就干脆等在费明议上学的那条路上,结果她等了半天好不容易等到人,一群骑着赛车打扮得流里流气的男生将她拦住,为首的那人好像就叫王珂祁。这阵势她见得多了,绕开他们就想走开,哪知左走右走他们就是拦在前面,眼看着费明议就要走远,直接火了,“好狗不挡道,你能不能滚远点!”她很少骂人,除非气急了。那天她就是气急了……她记得那时费明议好像还回过头看了他们一眼,也不知道有没有听到她骂人的声音……回到家后,孟遥一整个晚上都有些亢奋,挨个给小伙伴告知了自己的“喜讯”,又开始仔细回想她站在他跟前的场景。虽然他还没成为她的男朋友,但她拥有了追求他的资格,这就是件再欢喜不过的事!临睡前,翻来覆去看着他的照片,她又琢磨着给他取了个名儿,“以后我就叫你阿议吧~”她都要追他了,怎么都该换个亲昵点的名字。阿议——阿议——多么亲昵。她说要认真追他,第二天当真付诸了实践。听说费明议喜欢明春路的那家老头汤包店,早上五点半起来转了趟公交、排了二十分钟的队、然后后赶在七点之前将两笼热气腾腾的汤包放在了他的桌肚里。怕冷掉,还特意买了个保温袋装着。七点半上课,教室里还没人,她一个人坐在位置上托着腮望着,畅想着他待会发现时的惊喜。想着想着,又翻出自己的作业本撕下一张纸写上一行字:——如果你喜欢,我可以天天给你买。觉得字不好看,再撕一张,重写。她有幸见过费明议的笔记本,字迹工整又飘逸,真是跟人一样好看。她自觉这是第一次跟他纸条接触,怎么也该给人留个好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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