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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2 (第1/3页)
奚言夏说,“因为顾宁珩优秀。因为顾宁珩比你,比很多人都要优秀耀眼。所以我喜欢。”优秀?是。这个顾宁珩承认。但是优秀绝对不是喜欢一个人的全部理由。不然这世上优秀的人那么多,岂不是看到一个更优秀的就要喜欢上一个?那喜欢成了什么了。所以顾宁珩其实挺可怜李梦瑶的。因为这个深深喜欢着奚言夏的女孩儿竟然信了。信了这个只要静下心来一看就知道是敷衍的理由。而且和奚言夏保证说,“我会努力变得更优秀。”还说,“如果我有一天比顾宁珩优秀,你是不是可以喜欢我?”这个顾宁珩就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大概是真的喜欢得太深了吧。这样深到愿意为了别人而提升自己,甚至可以低声下气的感情,顾宁珩无可评判。也不想评判。至少喜欢该被尊重。顾宁珩无权去说李梦瑶的喜欢是怎样的性质。她只要知道她自己的喜欢是怎样的性质就好了。大概大部分的喜欢都会有个共同点,就是想要把自己变得更好来配得上优秀的对方吧。顾宁珩笑了。眼睛在左右转了转。都说创作来源于生活。顾宁珩现在可是直接从床上蹦了起来,拿起笔就开始写她的。【北齐。皇甫宁景做为十年前北齐送往长徳的质子,如今在北齐皇帝病危之际,成了北齐皇位的合理继承人。十几年前,北齐虽未向长徳俯首称臣,但确实国力没有长徳强大,所以纵然保留了明面上的**国家的声名,但实际上却是在皇长子一落地的时候就确立了要将皇长子送往长徳当质子以保证两国邦交友好。但皇长子并没有在长徳呆上几年。因为长徳十年以前还是个国力昌盛让其他国家敬畏的国度。敬畏到,长徳皇帝传书北齐,希望留在长徳的质子不再是皇长子而是未来皇储这种事情竟也被北齐皇帝答应。所以。纵然身在长徳十年,纵然宁景跟在江衫身边隐了皇甫的姓氏十年,他也还是北齐的皇储。所以才会有江衫那一句,或许下次见他,她该称他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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