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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第2/3页)
厚。小时候,她本来叫他小胖子的,他非要缠着她让她叫他小胖哥,大人们看得都笑了,他却毫不在意,没得法,她只好改口叫了小胖哥。“没想到你小时候这么胖,长大瘦了之后竟然这么好看。”元锦感叹。方玮旻扬起笑脸,“哦?有多好看?”“额,那个,对了,你是怎么认出我来的?什么时候认出我的?”方玮旻没有追问她,回答起了她的问题,“你刚来大学的时候,我就认出你了。你和小时候的长相,倒是没怎么变。”只是性格仿佛变了许多,想到之前听到的有关她和黎旭洋的一些传闻,垂在桌下的左手用力紧握着。“嘿嘿,这么多年没见,没想到我们竟然还是同校呢,真是令人开心。”元锦笑着说。方玮旻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你,你干嘛这么看着我?”“看你是真开心,还是假开心。小时候,你就是这样,我以为你是假开心的时候,你是真开心,我以为你是真开心的时候,你却又是假开心。我记得,你好像还说过最讨厌的人就是我吧?”元锦干笑,“呵呵,那都是小时候不懂事。现在怎么能和小时候比,小时候讨厌的,长大后不一定讨厌啊,就像我以前还不喜欢喝牛奶呢,现在还不是一样爱喝。”方玮旻别有深意得说道:“所以说,以前不喜欢的,现在也许会很喜欢,而以前喜欢的,现在也能不喜欢,是吧?”元锦这才反应过来,她这猪脑子,举的什么破例子啊!简直就是把自己往火坑上推!她只好生硬地转移话题,端起茶壶给两人续了茶,“呵呵,来,让我们以茶代酒,庆祝我们相遇!”作者有话要说: 改了一下错别字☆、第十七章方玮旻没所谓的碰了碰茶杯,相遇?实际上早就相遇了。“你怎么会读计算机系?你以后就打算在这个行业发展下去了吗?”元锦问。他怎么会读计算机?其实只是他爸要求的而已,因为家里有一家游戏公司,但是所做的游戏总是小众,所以他爸让他读计算机,回去帮他。而他当时又正好也玩了一些游戏,才选了计算机,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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